作者:
jayfan (so sick)
2014-06-25 14:59:17飯店報案?警:破門的是飯店人員非警察
http://newtalk.tw/news/2014/06/25/48611.html
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今(25)日來台,數名疑似國安人員上午則強制破門,闖入民主鬥陣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成員入住飯店的房間,還要求民眾需離開,否則將被強制架離。民
進黨立委尤美女與警方聯絡後,警方表示,此事是「飯店報案」;航警局還強調,破門的
並非警察,而是「飯店的人」。
尤美女指出,與警方聯絡後,警方稱此案是飯店人員報案,表示他們要求住客離開,住客
卻不願退房,所以航警局才派了1名男警、5名女警到場。至於民眾的房門被闖入,航警局
說,這並非他們做的,而是飯店人員自行破門。
不過,尤美女表示,民團拍攝的影片中,警方稱依據觀光局規則第23條和第27條,「請沒
有登記的人離開」,卻說不清楚是什麼法的第23條和第27條。辦公室向觀光局詢問後,觀
光局說,跟登記有關的條文是《觀光業旅館管理規則》第16條,「觀光旅館業應備置旅客
資料活頁登記表,將每日住宿旅客依式登記,並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 (派出) 所,送達時
間,依當地警察局、分局之規定。前項旅客登記資料,其保存期間為半年」。
另外,《旅館業管理規則》第23條指出,「旅館業應將每日住宿旅客資料依式登記,並以
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 (派出) 所備查。前項旅客住宿資
料登記格式及送達時間,依當地警察局或分局之規定。第一項旅客住宿登記資料保存期限
為180日」。
而同規則第27條規定,「旅館業發現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即報請當地警察機關處理
或為必要之處理。一、攜帶槍械或其他違禁物品者。二、施用毒品者。三、有自殺跡象或
死亡者。四、在旅館內聚賭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五、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拒
絕住宿登記而強行住宿者。六、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或其他犯罪嫌疑者。」
關於前兩項登記每位入住者的規範,觀光局表示,他們當初是因警政署的「流動人口登記
辦法」而增訂相關規則,而警政署已經在2008年廢止這個辦法,因此觀光局曾要求說是否
也可將這兩項條文拿掉,但警政署表望觀光局繼續留著。
尤美女說,航警局稍晚會發布聲明,她們也會繼續追查警方的說法是否屬實。
到底是依據哪一項破門的?退1萬步來說,就算是第5項的拒絕登記,為何昨晚會讓他們
住宿,今天才要求離開?在裡面的一定是房客嗎,為什麼不可能是訪客來找房客玩呢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6-25 15:01:00那個飯店人員會自已破門的?聞所未聞
作者:
pommpomm (澎大海)
2014-06-25 15:02:00那軟禁人的總是警察了吧? 憑那一條!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6-25 15:02:00還是蔡正元的理論:警察在我旁邊怎麼可能違法
作者:
onelove (一拉)
2014-06-25 15:03:00如果是這樣更好辦!鬧到novetel 總店 要總店回應就知道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4-06-25 15:03:00開始抹粉了呀…
幹嘛講"軟禁"好像沒給人選擇權,不是他們不想離開?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05:00飯店人員有鑰匙不開?偏要用破的?
作者:
pillars (就這樣阿)
2014-06-25 15:08:00若是這樣 這飯店完了
其實你們都沒點開黑島的圖片對不對......OTL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5 15:10:00這政府就是這樣 先硬上完之後再裝無辜囉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12:00我花錢來住為什麼要離開? 哪裡犯法?
作者:
KMTMAMI (KMT馬迷)
2014-06-25 15:13:00建議告飯店人員 看他講不講實話
你不要一直強調那圖片啦 影片都看好幾次看到鎖噴出來了這根本不是有沒有那個鎖的問題好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14:00所以是鑰匙無用才要破門,但是為什麼要破門?重點是為什麼要破他們的門啊啊啊啊
作者:
arbwen ( )
2014-06-25 15:16:00這招叫檢討受害者...都是受害者的錯 為什麼要鎖門 XD
為何不去查一下飯店的說法呢......統媒BOOKSIN?
唉 政黑那個糞坑板來的就是這樣啊 老愛模糊焦點真的很好奇為什麼政黑的人都不會覺得自己蠢到讓人受不了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17:00原來是政黑來的,那就不感到意外XD
作者:
arbwen ( )
2014-06-25 15:18:00就付錢住宿的旅客半夜被破門呀 你覺得這很正常嗎?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18:00感謝你解開鑰匙疑惑~不過重點是在破門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21:00話說飯店人員為什麼要報案?是不是警方亂扯理由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22:00合理的去猜測,有什麼事情會需要由飯店人員報案?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5 15:23:00阿不就羅生門如果是飯店破的就是現行犯 旁邊毫無動作的警察全都該處分^^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5 15:24:00航警都聲明幾男幾女派出去了 就依名單行政懲處吧
作者:
dian9 (點點)
2014-06-25 15:25:00邏輯怪怪 飯店報案 不就等警察破門就好了.. 幹麻自己先衝-.-
作者:
hank12332 (費蚊不吸血只發廢文)
2014-06-25 15:25:00最後根本沒人會負責XD(看看學運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14-06-25 15:26:00只能等政黨輪替來另一波政治清算看有沒有機會而已
作者: k14134 (k307) 2014-06-25 15:26:00
就踢皮球啊 反正都破了 最後一定不了了之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5 15:26:00另外,飯店破門的動作也應該開始偵辦囉總之如果是航警破的 犯法的無票航警該受懲戒與懲處只要訴追航警就好了 飯店頂多只是臭掉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5 15:28:00警察先破門就輸了,誰下令的? 警政署有人該下台了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4-06-25 15:29:00如果是飯店破的 飯店方與航警都要一併處理 影片都有嘛這樣的話抓交替的時間就到囉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06-25 15:33:00小心 偽軟 他講喜歡挑撥!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06-25 15:41:00叫黑衣人把健勞保拿出來 讓人景仰一下啊!!Microscft:幹 看看自己的推文還真蠢 當我沒講
你拿我在別篇開玩笑的推文在講 你有事嗎 = =挑撥慣犯明明是aahoo你吧 我都看在眼裡 不想理你而已你還不夠格讓我浪費時間講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06-25 15:51:00嗚 好神氣!! 你贏了!
喔 那loser你可以滾了 你知道我懶得鳥你就不要自討無趣
作者: HYNO 2014-06-25 16:10:00
不是在亂猜鬼扯,只是觀落陰而已啦
作者: nalani 2014-06-25 16:18:00
飯店提供入住資料給情治單位?張志軍來台灣住的旅館都要提供所有房客的資料嗎?
作者: emeth66 (邁向夢想之地) 2014-06-25 16:41:00
(樓上突破盲腸....而且飯店人員還需要「破門」..何必呢?不是有鑰匙嗎?
作者:
kohebedo (日食大羅盤)
2014-06-25 17:02:00破門關懷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5 17:06:00飯店只要針對王張會場所管制即可,管到房客就太誇張了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4-06-25 17:14:00這種說詞大概只有政黑那些腦__蛆在相信
作者:
aahoo (費攸曼)
2014-06-25 19:52:00推文沒說清楚.語氣不夠好.sorry 本意為:可以戰鄉民,別罵鄉民為台灣好 大家一起努力 別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