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舉] 對版主的期許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06-26 18:32:04
鑽漏洞是有問題,但是問題就是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
第一:所謂吉祥物的言論自由,有使誰不能發言嘛?
如果沒有,何來的處罰其他人?
第二:一個人要如何他使用自己的權利,那是他個人的事情。
這取決於一個人對自己的期許,倚賴他個人的選擇。
認為這樣不妥,好歹也應該說個理由,為什麼是不尊重。
第三:自重到底是什麼? 不是他人都有義務依據某人的道德去作為。
我們沒有「權力」去限制一個人「權利」,只因為他不符合我們的想像
只有合法理性的「權威」可以。
從彌爾的傷害原則,自由被限制的前提,是這個自由明顯的傷害其他自由。
但這個狀況下,到底有什麼權利是被傷害的?
一個人的立場與想法有辦法直接傷害人嘛?
的確有,例如羞辱他人的言論,會傷害他人人格,
這也是為什麼我之前就建議往這方面下手。
這方面,我認為「吉祥物」叫不停反而才是濫用言論自由。
好了下面來處理推文中討論的問題,我也不想去區分哪部分是誰問的,
反正就一起回答:(這個板主可能已經看過了,我只是修改一下語氣。)
所謂的普世價值,若是以所謂防禦式民主及人權的脈絡下,
那就是所謂的「理性」批判得來,或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價值」。
關於防禦式民主,得分兩個層次來談,
從「支持專制的自由」與「支持專制牴觸民主不認定為自由」來談。
防禦式民主最根本的目的是防止民主與基本權利的範圍被變更,並為最後手段性。
若出現了某些「言論」、「組織」或「團體」,
其「可能」危害上述價值是否可以作為理由?
言論一般來說代表「思想」的層次,
「思想」一般狀況下誘使犯罪或不是政府該處罰或禁止的範圍,
該禁止的是「行為」或「作為」,例如提案廢除民主制度,殺害少數族群等。
僅就「思想」或「言論」是很難「直接」構成防禦式民主啟動的要件。
因為他就只是「想」,「想」有犯罪嘛?
言論自由一來說可以分為兩種途徑去解釋:
1. 效益主義派(如小彌爾)主張其發現真實的功能,
各種意見應該有可能有競逐部分真實的可能性
而「錯誤」的言論其價值就是顯示其錯誤或愚昧,我們可以不要再去嘗試他。
2. 另一派就是從倫理學出發,認定言論作為思想是一種人性發展的必須。
也就是說一個人獨立有別於他人,是建立在個人可以發展。
而發展個人需要例如人性尊嚴、言論自由。
也就說,一個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他有著可由發表言論,成為他想要的自己。
有板友說所謂的「批評惡劣強權,為弱勢者仗義直言」,
這只是你使用前兩種而設定的個人立場。
畢竟強權極可能是錯誤的,而這樣的立場是顯示你選擇成為這樣的人。
這只是該板友對於「言論自由」的運用或實踐。
板友說不應該用憲法的層次去審視板務的運作,
但我要先說引用防衛性的主張是板規所闡釋,這是引用憲法學或民主政治的理論。
這某種程度是蘊含板主或部分板友對於板務處置的期待。
如果不以憲法層次去談,如何合理且正當地的看待這樣的操作方式?
再者,以板的層次,是要說某些言論可能造成板面對某些權利的保障崩壞。
這樣才能以從板規主張防禦式的作為,這點可能要認識清楚。
以板上的言論,「吉祥物」並無針對「板務」的程序做出侵害板友之權利的重大變更。
實在不應該以「板務」的「層級」進行「防禦性」的言論審查。
從另一個角度來思考,主張「防禦性」的處置應該是:
板友針對板主任意制定不明確概念下的新板規做出的主張與抗衡。
板務根本就不該談「防禦性」民主,除非這些作為企圖變動「板務」處理原則。
並且還要這樣的變動會讓原本的板友「權利」受損。
也就是說只有在某人說要通過某個板規,讓某些人不能發言下才成立,
但其實是部分「板友」主張要「吉祥物」不得發言或是要幹嘛的。
若依據這樣的原則,該桶的是那些主張禁止某些人發言的板友跟變更「板規」的人。
因為這些「吉祥物」的言論並沒有主張要改變板務,只是要討論統一。
要改變現況的其實是某些「板友」。
所以應該是這些所謂的「吉祥物」依據板旨去主張這些人違規,
若回到板旨當初修訂當時,
這樣「變更板規」不合理也不正當,其理由本來該被高密度與嚴格審查。
不過過了就算了,雖然有些矛盾,但還是可以用。
最後要說「民主自由」這個號稱的普世價值,兩個互相衝突的考量層次。
第一:作為理想主義的規範性理論,其有根本不可能達成的抽象性與純粹性。
第二:作為國際習慣法上的人權與民主,具有無法普遍適用的局限性。
亦即,所謂的「普世價值」其範圍,是抽象理性推論的價值與政治現實拉扯下-
那是:一個兩個論點最後政治妥協的產物。
國際人權法就是這樣的東西。
假設如果主張普世價值,或許廢死不可能討論,因為人不能被殺,
殺人是錯的無需討論,遑論國家。
假設如果主張普世價值,或許同志不能結婚沒啥討論空間,
因為政治現實,世界上可能很多人不同意。
當板規使用普世價值,是使用哪一個層次?
那是不是又忽略的人權如何實踐的問題?
最後,依據板旨揭示「國際人權宣言」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受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以及延伸出來的「良心犯」不應受任何權利侵害,不管是身體權或各項自由,
如何通過板友們認定反民主自由該被限制的主張?
最後回到最根本的問題:
這個板到底該成為一個開放性的看板,還是具有特殊任務或屬性相對封閉的看板。
意思是說,到底這個板歡迎不歡迎立場相異的板友,
還是僅限某些倫理學與政治立場的板友的場域?
就這點,我一向持多元價值論,只要沒有其他政治作為影響共存框架,
單就言論或互相討論的立場,我是持這個板應該開放的態度。
最後我希望指稱我是「保育動物」或是什麼「這傢伙跟KMT沒啥兩樣」的板友。
請不要濫用言論自由,這比什麼「統一論」是「反民主」更明確的違反傷害原則。
我不想成為保育動物也不想被拿去跟KMT比較,確定這樣針對人格是對的嘛?
※ 引述《angell543 (David)》之銘言:
: 相信這幾天大家都看到吉祥物不斷的隨地
: 大小便(發文推文)在鬧版,然後又高舉言
: 論自己當護身符甚至鑽版規漏洞。當然,有
: 人覺得為了言論自由是不可以限制發言。但
: 請大家想一下,今天我們的言論自由是前人
: 抗爭所爭取來的,沒有他們的犧牲那來今日
: 的自由權力。沒有爭取過你跟本不知道那有
: 多可貴,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台灣人對政府違
: 法侵權感到不痛不癢,因為跟本不知道自由
: 的價值。就像今天我們要爭取回罷免權,如
: 果有天政府要收回大家一定會幹翻政府,因
: 為我們付出過代價,知道那有多重要跟可
: 貴。現在,請問那些吉祥物有真的體認到言
: 論自由的可貴嗎?沒有!!完全是不尊重這
: 權利。既然你不尊重那就不須要給吉祥物因
: 為你不配有。我們常講自己的國家自己
: 救,那自己的權利是否也要自己維護跟自
: 重?那些認為不該剝奪吉祥物權利的人你有
: 想過當你在高呼吉祥物的言論自由時其實等
: 於間接處罰尊重言論自由的鄉民。我最痛恨
: 以德報怨的白痴,因為這樣何以報德?應該
: 是以直報怨才對。你們放縱吉祥物亂搞,那
: 我們這些努力發文跟回文的怎麼辦?拉屎亂
: 搞跟我們居然受一樣的待遇?這樣我還怎麼
: 好意思請laoyang發一些好文?他的好文是
: 花心思去寫的耶! 我常講人必自重而後人
: 重之,什麼叫自重?就是懂得珍惜權利。假
: 如,有天我當版工,我一定會讓亂版的吉祥
: 物知道你不自重我就會讓你去水桶你好好學
: 習自重。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18:35:00
可以在你這篇底下推文討論晚餐吃什麼嗎?沒影響別人喔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26 18:36:00
why don't you run for board manager?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18:38:00
那回文離題你能接受?發新文偏離板旨也ok?
作者: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06-26 18:39:00
好文不m嗎?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39:00
我既沒經由版務更改你發言的權利,那我想也沒什麼傷害保育類動物也不到什麼傷害的程度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8:40:00
給個推 這樣論述不是完整多了嗎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40:00
你要因為情感性的原因封鎖我的言論嗎- -?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18:40:00
你如果不承認批踢踢是有話題區隔,那分各板就沒意義了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42:00
吉祥物也不算什麼蔑稱,不然怎麼你指一下篾在哪?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6-26 18:43:00
if you are board manager then i would be free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6 18:44:00
回哞哞 呱呱 汪汪 就好了,那些人還沒有覺醒,笑笑就好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18:44:00
抱歉推文零散,等到家再重打一篇。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44:00
還有你也沒解釋在版上發文就是這邊的行為
作者: CYHyen (CYHyen)   2014-06-26 18:45:00
你也可以主張黑鬼形容他很霸氣沒人貶意,當你幫人取綽號的時候就會有嫌疑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6-26 18:46:00
1千萬不要認為 民主 人權 是通用的價值觀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6 18:46:00
版規要訂出吉祥物條款很難,有違規就跟板主反映吧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6 18:46:00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6 18:48:00
嘴砲先怒的人就輸了,不觸犯版規又可以酸言才是高招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53:00
你還是沒聽懂我在說什麼,在這邊發文就是行為是因為網路的特性,應該說是"網路上行為"照你說法,又要用憲法,僅管你講的漂亮但是就是在說版規等於思想審查如果你都知道不悅可能讓你不發文,這不是影響是什麼?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6-26 18:57:00
對這篇無法苟同對於背後動機就是來亂版的人,用聖人的手段對付他們對於以正面態度討論公民活動的人卻以王法來統治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8:59:00
你完全忽略網路的特性,是以思想對抗思想的形式存在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6-26 19:00:00
外聖內王,對自己人來說何其不公平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01:00
所以要想想看能不能訂出防小人不防君子的管理辦法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6-26 19:02:00
以目前看來 亂版者有太過同樣特徵1.亂回文 2.顧左右而言他 3.拼命挑釁版眾言其不敢回應
作者: Tzarevitch (玼瑕)   2014-06-26 19:04:00
言論雖然是思想的表達,但"想"無罪、言論可不是你把"想"直接跟言論劃上等號是有問題的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06:00
那就用言論這個詞吧,反正我表達的意思他還是沒看懂...在版務跟版旨的脈絡下,就是審查言論言論對言論的行為是影響版的走向我始終不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讓"那些言論"存在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26 19:10:00
傷害不是造成了嗎 讓版眾一直為版規吵來吵去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16:00
與神對話說 真正的偉大與美好 總該由某些對照的襯托才能彰顯出他的意義 也就是說 透過這些挑釁言論的存在無形中都昇華了每個人對於理性與感性之間平衡的思考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17:00
這些想法我認為都太天真了,不然歷史不會一直重演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17:00
對某些人實在很想叫他們閉嘴 但在順從感性直覺的同時還必須得要有理性來節制手段 所以還是回到目的與手段之間的平衡 也許該回頭想想 這個看板當初成立最重要的目的為何而我們採取的手段 是否能夠修正方向往這個目的前進我這麼說絕非是主張縱容亂板小白的意思 而是我也認為除了爽快的桶暴他們之外 如果能讓大家進行更深入的思考那麼對於公民意識的提升 比起單純大開殺戒 還要有意義的多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26 19:22:00
偶是選擇無視 只是說連吉祥物都不能講喔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22:00
我也沒說要直接桶爆他們好嗎- -?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23:00
不是指erown兄啦 我也是在對自己說的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24:00
我要說的不是這樣,你還是沒聽懂我直接講吧,我發言全為版風與走向而來他們到底有沒有反民主行為,根本不是重點重點在,他們在這個版反民主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26:00
不過我最後還忘記說就是 經過千錘百鍊凝聚而出的辦法產生後膽敢越線的話那就......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28:00
你說的這些,我搞不好跟你一樣清楚或更清楚但現實就不是這樣運作的.....- -今天就送桶爆他們我也認為沒問題
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2014-06-26 19:30:00
我想最高品質的審判 大概就像12怒漢中的 resonable doubt吧如果連對於一個亂板小白的言論權都能夠以這麼高的規格來審查應該算可以了吧 還是有更好的辦法?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33:00
這不並會是理論純粹的問題,是跟現實妥協的問題你無法從跟現實妥協導出消滅民主- -唉....你還是把基礎理論放最大並套用在版上既然看來大部份人都同意,我也沒話好說XD但我還是多說一點,在以言論對言論的直接情形下版風會直接影響使用者,因此單反理論變多的時候可能會直接讓版廢棄如果你們都相信手段影響人,卻不相信言論影響人那就太詭異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19:42:00
樓上別氣餒..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42:00
這個傷害,就是網路的特性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19:44:00
如此直接的情況下,卻不能直接使用反民主自由封鎖言論根本才是弔詭就像封鎖幼童性方面的圖片一樣我看到圖片不等於我有幼童性交行為兩者就傷害度來說能不能相提並論不知道但特性可以說是一樣我的回答都在網路情況下,你回應的例子完全不同網路具有言論直接的傷害性,在鎖定"版"的問題下尤其是如此不然直接說根據參與網路幾年的經驗好了畢竟我手邊沒有也沒研究過量化的網路社群倒閉理由很簡單阿,原本的人走了就不民主了- -忽然理解我為什麼認為你天真了我指被取代。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07:00
說的很聖人..你真的做的到你自己說的嗎?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0:07:00
因為你不了解言論如何影響認知的樣子.....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09:00
還是你只是說說而已...?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0:10:00
人的認知弱到可以被顏色影響消費..卻能放著這種明顯言論不管不好意思阿,我是推文主義的- -這點算是我無聊的堅持認知附帶反正我說明完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19:00
歡迎你來酸我。 ←唉..我這不是來了嗎...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0:20:00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22:00
你期許你自己是這樣的人,那就夠了。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0:22:00
他雖然在講隱私,卻同時也在講改變認知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24:00
你都說別人相信什麼是他的自由那你為什麼要發這些文章來企圖改變別人相信的認知?你期待自己是聖人那就安靜看文章就好了呀不過如果我哪天墮落了,歡迎你來酸我。←所以 我不是來了嗎你不是說你期許自己成為這樣的人嗎?上面自己打的補充文然後我也沒說你就是聖人呀 XD我也沒說你是呀.....你為什麼要自己加這句XD呵 就說你自己補充文說自己期許成為這樣的人 自己看一下啦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43:00
我只問一件事情 你說沒理論連該做啥都不知道那你一大堆理論 請問你認為該怎麼做?請你回頭看看自己19:00:05修文第一行我不否認意圖要亂板可以限制他。但請先有明確的操作方式。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0:44:00
...chx64 接力接力(擊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45:00
你理論很多 請問你 你認為明確的操作方式是什麼?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6 20:45:00
他認為不該做,你卻問他該怎麼做......鬧場的嗎?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46:00
我他媽沒興趣聽你一堆理論 我就單純問你那隻牛挑釁意味明顯你跟我說"唉唷~人家有言論自由~你不要預設人家立場" 這樣?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6 20:46:00
你現在的推文挑釁意味也很濃厚,這算理性討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47:00
我是挑釁阿 如何? 覺得需不需要處理?覺得要不要處理嘛 講話阿~喔 那不只一個人說是亂版了 眼下就是沒詳細的辦法處理所以大家討論 然後你跳出來嘴說那是言論自由 不要預設立場?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6 20:50:00
意思是,你亂。但是我不會因此要求板龜處理你。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50:00
嘴一堆理論 問你有沒有什麼辦法 你卻說不覺得是亂版 妙哉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6-26 20:51:00
因為這並不涉及傷害或實際變更版務層面,用限制的方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51:00
你不要求是你家的事 版友有權要求版主處理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0:52:00
歡迎 這就對了 不用那邊嘴一堆 講辦法拿出個毛 檢舉很快順便提一下我的辦法 不然等等跳出來說我嘴經原作者檢舉 若回文有實質挑釁 則版主予以刪除推噓文若有挑釁 則原作者自行備份後亦可刪除 版主有權檢視以上兩種皆不水桶 夠言論自由了吧? 沒違反你的主張吧?唐湘龍?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6 21:05:00
幫補血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1:06:00
幫箭頭 chx64我們冷處理吧
作者: willy333 (冶琦)   2014-06-26 21:07:00
好文給推,要實行防禦性民主要有更細膩的論述與操作,不然和獨裁的思想審查並沒有太大區別。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1:11:00
講是一回事 實際作又變另外一回事 乾脆說需要天才小釣手
作者: willy333 (冶琦)   2014-06-26 21:20:00
「假設如果主張普世價值,或許同志不能結婚沒啥討論空間, 因為政治現實,世界上可能很多人不同意。」這段是不是有點怪?應該是「如果主張政治現實」?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4-06-26 21:32:00
看的出來很多人自稱覺醒 但其實根本承受不了言論自由帶來的反面效應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1:37:00
跟本跟言論自由反面效應無關一旦發生排擠效應,就像正常人不去政黑這樣
作者: willy333 (冶琦)   2014-06-26 21:38:00
了解,一個是國際人權法的普世價值,一個是現實多數價值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1:38:00
理論雖對但卻不見得適用在網路更何況還有公平:這是代表我也可以跟他一樣嗎?公益:一個老是發無關版旨的人為什麼可以繼續亂?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1:41:00
所以我才一直提點你甚至提出辦法告訴你 你的普世=\=我的普世沒有禁止也沒有處罰(水桶) 純粹讓原作者處理 版主監督而不是講一大堆理論應該怎麼樣言論自由 不預設立場 (扭~最後丟一句"我的意見就是不需要管理" 就當作沒事情發生過不需要引經據典長篇大論 你以為別人真的想聽你說服?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1:46:00
而且在網路本來就沒有所謂的行動,只有言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1:46:00
這跟覺不覺醒是兩回事 也不需要牽扯到言論自由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1:47:00
只是看到abcd回文就回了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1:48:00
在那邊屁一堆理論 不曉得能說服多少人 最後卻說要無為而治我只能告訴你冷處理不是萬用的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1:50:00
我只是認為,就版的言論自由來說是必要的可以使用防衛民主直接審查處理因為一旦排擠,就是讓這裡變成真的反民主自由了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1:56:00
就檢舉→讓板主依板規去裁定 結案!!!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1:59:00
現在問題在於沒有精準的檢舉辦法 我才提出我的辦法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00:00
.....我都說我回abcd你急什麼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2:01:00
....阿? 我回arbwen阿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01:00
不....算了當我沒講= =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2:02:00
+_+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02:00
我是說我回uk我是回abcd公民覺醒那段他大概往下看就回了吧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2:03:00
喔喔 那沒有誤會 沒事 我最前面也是回uk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03:00
明明說著離題也沒意見的對離題表示意見- -這是一種傲嬌嗎......orz不過我的言論適合連續看,推文是自己堅持也怪不了誰言論自由反面效應通常指不喜歡聽的留著但在網路上的排擠效應就是換掉一批人這樣所以我先回像政黑一樣,再回其它你說我離題,但我只是回abcd並不是這樣,而且還有其他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2:12:00
@chx64 先渡過試閱期 本版沒過好像更慘..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12:00
還有,真的沒意見的人就不會回那段話了我只是表明主張,在網路情況下可以直接審查而已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2:15:00
@arbwen 同意 不過鑒於上次投票結果我想還是得有些處理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2:17:00
喔~那我誤會你意思了,抱歉我以為你認為我在你版下離題- -打錯,在你主題下離題,不過就是知道沒意見不會回話其實就版旨來說,離題幾乎等於反民主自由統一言論刪掉採離版旨的離題,跟內文的離題應該不能相同看待原來你指的是這個,但我還是堅持自己的想法就是了其實你可以直接說我說的是指文章品質不高的離題你的言論一直都一樣,我不會看不懂不過雖然我們都講版旨版旨,但版旨是凝聚力量- -1凝聚PTT使用者對社會議題的關注。其它是討論、後備等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6 23:15:00
我覺得應該沒用 挑釁不一定需要離題 如果可以早桶了那隻牛前面我講過 你要談統一 除非你談的是聯邦制與中共統一不然現況事實與中共談統一就是反民主 挺人治 挺黨治你的防禦性民主論述盲點就在於沒考量歷史、文化、地理硬把歐盟、納粹 etc.納入你的論述當中談統一符合民主 實謬誤很清楚你也知道共產國家是如何反民主 怎談台灣跟共產要統就不是反民主?今天如果論述統一者是談論與美國或他國統一 我相信相對談與中共統一論述 不會像吉祥物那樣起爭議你該維護的言論自由是前者 而不是轉個彎為共產國家背書請問你不停為你不樂見的事情背書,你的目的是什麼?不需說言論自由遇到共產國家就轉彎 而是你言論自由底限在哪不是前面嘴談言論自由 後腳踩一下共產國家 身體卻很誠實統一也不用講太多理論 碰到中共 就是往反民主方向走 這沒爭議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3:39:00
其實我想看你回答chx64那句你的目的是什麼?我也有同樣疑問喔 對了 拜託不要回一長串要看很久又沒什麼重點的文字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23:46:00
要跟你道歉,臨時有事要忙,今天沒辦法把文章弄出來(鞠躬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6 23:49:00
我覺得看不懂是個人問題吧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6 23:50:00
前面推文我說回到家重打一篇,但是現在我需要弄別的事..QQ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6 23:55:00
原po真的超級有耐心,在旁邊看都快看不下去了= =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6 23:56:00
我還是要說,我並沒說反統一民主自由直接禁止只是這樣講話比較方便現實是複合的,情況是反對覺醒言論加接近挑釁行為不過你也不用回我了,你想什麼我很清楚
作者: arbwen ( )   2014-06-26 23:59:00
(那我們不就更有耐心..) 問題就在我們希望鬧版者被處理呀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0:00:00
對我來說他們在網路上的言論就是直接傷害但是在憲法學下就是要套用行為傷害到的手段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7 00:01:00
是阿 不是想討論理論怎麼樣 單純務實就是認為應該要處理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0:01:00
才能防止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7 00:02:00
我提出辦法了 要你提出辦法你卻說無為而治 問題並沒解決可以 定義挑釁或攻擊等行為
作者: arbwen ( )   2014-06-27 00:03:00
其實我更想直接問你覺不覺的某牛那一系列多噓文算不算鬧版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7 00:03:00
至於內文價值的判斷 我相信推噓文就是個公評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0:03:00
我雖然這樣講,還是希望價值判斷會進去成為一環附加型,比例問題而已
作者: arbwen ( )   2014-06-27 00:04:00
如果你不覺得那算鬧版 那你覺得我們會有什麼交集?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0:05:00
我想我們只有在司法機關遇到的時候才會想法一致吧我沒堅持到每個地方都同一標準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7 00:10:00
所以啦 照我最早的那個半開玩笑的辦法 建義你當辯護律師對你來說很複雜 對我來說很簡單 理論和務實取中做即可不然你那邊想半天 也拿不出個處理辦法不是嗎?該慶幸的是你不是版主 談談理論談談嘴砲就沒事了也不用論述一大堆 然後說人不明白處理的和心問題 荒謬還好意思談"普世價值"我懶得在跟你屁那麼多 就#1Jg_G-dZ這篇 你繼續幫他辯護 掰
作者: arbwen ( )   2014-06-27 00:26:00
推薦各位《如何成為必勝的辯護律師 -- By 冥明書坊》晚安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0:29:00
我沒堅持是因為每個地方標準不同- -而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至於我認為為什麼這邊可以直接適用我也說了還有,我不堅持也有關,因為版眾可以影響版主訂版規只有在你的價值觀下才無關希望個人的價值判斷被用來裁判或評估一件事情是無解套用在我的想法上也是相同更不要說你原本的內文就很多價值判斷了希望你也沒忘記很多道德法律化的事情那就是版主的事了不過我蠻好奇的你今天很有耐心是為啥--?哈哈,這樣也叫莫名攻擊嗎?你表現出來的樣貌剛好很符合至少就台灣人的情況來說是保育類等級沒錯我也不是想酸你,只是你的言論在台灣很稀少而已而且你在講柯p的時候就是在講人卻不是講議題
作者: chx64 (雪人)   2014-06-27 01:03:00
會嗎? 理論嘴一堆 叫他拿出辦法拿不出來 台灣很多阿
作者: erown45654 (數字)   2014-06-27 01:05:00
那麼果然我沒猜錯,一直回應也是因為保育類嗎- -?猜總要知道答案吧?不過也無所謂了真是抱歉,我認為這裡是半公眾場合只要你發文回應,就算可受公評針對使用者人格回應被認為格調低不過是道德習慣就像你只因保育類動物就突然變的有耐心針對使用者人格回應依然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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