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陳菊對今日衝突回應(FB)

作者: RbJ (Novel)   2014-06-27 19:06:35
https://www.facebook.com/kikuChen/posts/10152163771307405
對於今天上午在漢神巨蛋外,我們民眾在陳抗中,有頭部受傷流血的情況,在這邊我們對
於受傷的國人及執勤同仁表達誠摯的慰問。我今天下午在前鎮魚市場污水處理場啟用的行
程中,也公開向媒體說明,作為市長,對於有學生在集抗中受傷,我很抱歉!
同時,對於今天的事,我也要很深切地向大家做一些初步的說明:
雖然警察人事管轄是一條鞭體系,而這次維安更由國安系統統籌、指揮高雄市警察,但作
為地方政府,我們在此次會晤之前,就對市警三令五申,維安一定要遵守比例原則、不能
執法過當。
另外,就執法原則而言,一方面要尊重人民和平集抗的基本權利,另一方面對於市內所有
人(包括我們不那麼喜歡或同意的人)他的人身安全與行動自由,在合法的範圍內需予以保
護,這也是政府部門必然的角色與責任,整個執法的原則,就在此二者間達到兼顧與平衡
。而陳抗行動的容許範圍,要讓抗議的意見能充份傳達,對於抗議對象,要「看得到、聽
得到、碰不到」,希望這讓大家對高雄維護人權的理念更有信心。
關於大家嚴重關切的現場狀況,我們已經調閱當場錄影,同時也在此公布。影片中,行車
遭遇阻攔,員警將人拉開排除,以保障其人身安全與行動自由,這個符合執法原則,也並
未如外傳的有「過肩摔」的動作;然而,我們也看見,壓制過程中間,抗議人士的頭部觸
地而導致受傷流血,這個是否合宜,除了檢視影像以外,還需要更完整的瞭解,包括衡量
當場執法作為的必需性,以及前後各種細節。這個也應該讓司法詳細做進一步的檢驗與判
斷,我們會續行對警方(包括是歸屬何單位、是否隸屬市警)與當事人的調查作為,期待能
釐清事實,與界定責任的歸屬,若確屬不當執法,絕對會進行相關懲處。
另外,對於報載市警局宋副局長「這個沒什麼」的發言,雖然是與熟人間的私下談話、而
被作為對陳抗民眾整體的評論使市民有所誤解,但我認為這樣的發言確實亦有所不宜之處
,市府人員發言應該更為謹慎,在此亦向大家一併報告。
==
請持續關注,希望陳菊也別像部分無恥的官員就這樣蒙混過去
必須確實做出懲處與與提出證據澄清
作者: sky125a (.......)   2014-06-27 19:08:00
至少有道歉,我可以接受,希望有懲處,不要河蟹
作者: biologyer (街友)   2014-06-27 19:08:00
如果是國安人員闖的禍干花媽啥事?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7 19:08:00
請繼續關切後續消息!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4-06-27 19:08:00
影片要看..頭被警察大力往地上按,頭還被膝蓋撞了一下..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19:08:00
她道歉只是顯示她的高度不同.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4-06-27 19:09:00
如果要根據鴿子的標準 那就是查無不法
作者: FLYYUY (無言)   2014-06-27 19:09:00
雖然對陳菊不爽,但最起碼回應是有肯定的回復了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19:12:00
那朱立倫和吳志揚咧?怎麼都不吭一聲啊?混帳!
作者: emeth66 (邁向夢想之地)   2014-06-27 19:12:00
還是想說...最後那段問題很大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19:13:00
花媽如果真的能懲處那些執法過當的警察,我年底票一定給她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4-06-27 19:13:00
道歉了給推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7 19:14:00
話說 他有懲處得權限嗎?
作者: Klosr   2014-06-27 19:14:00
雖然不是他指揮 但做為市長 有說明 有道歉 可以接受 看後續不過沒公開透明 還是沒解釋
作者: iamarock (一枚頑石)   2014-06-27 19:16:00
看花媽會不會化危機為轉機了
作者: Cruel2 (君若無心我便休)   2014-06-27 19:16:00
可以接受"正視有人受傷"的態度 希望有後續處理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27 19:17:00
說實在,警察非地方首長可完權控制,要他負責也蠻怪的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27 19:17:00
有 市府雖然沒有人事權 但依地方自治法算上級單位 這樣就能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6-27 19:18:00
用警察人員懲處標準去 申誡 記過 等..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7 19:19:00
KMT老技倆,媒體大放送,不出來澄清負責也不行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27 19:19:00
如果是地方的警察是有懲處權沒錯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7 19:20:00
那萬一動手的不是地方的鴿子怎麼辦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7 19:21:00
沒差這一件啦,反正什麼都要DPP負責早就司空見慣了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4-06-27 19:21:00
聽說動手的是外地的警察?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19:21:00
本來就該調查清楚再懲處.這才是作長官的正確態度
作者: nzgood (nz)   2014-06-27 19:23:00
如果是外地的警察那花媽也無法管到懲處吧....
作者: todd7788 (新手補師)   2014-06-27 19:25:00
324行政院的影片有公布了嗎?
作者: sky125a (.......)   2014-06-27 19:27:00
那就是釐清什麼是真相阿,有影片不是嗎?到底那位警察是哪單位的給個完整的報告很難嗎?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06-27 19:27:00
還在說沒有過肩摔 難道公民會說謊嗎!?
作者: sky125a (.......)   2014-06-27 19:29:00
看影片真的沒有阿,很愛反串ㄟ
作者: codehard   2014-06-27 19:30:00
還是要看證據 希望花媽能夠確實監督鴿子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4-06-27 19:30:00
影片中沒有過肩摔
作者: margtch   2014-06-27 19:31:00
如果是這樣 感覺被挖洞跳了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7 19:31:00
講得太明白會傷到某人脆弱的心靈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4-06-27 19:32:00
陳菊的回應太慢 而且有避重就輕的傾向 感覺是測風向後的結果 不過至少好過那些裝死的跟支持打人的垃圾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27 19:34:00
不然要怎麼回應?總要先了解一下
作者: ThisIsNotKFC (Time to Change)   2014-06-27 19:34:00
推花媽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4-06-27 19:35:00
哪來避重就輕 都敢放影片了
作者: ying0502 (小螢)   2014-06-27 19:36:00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19:36:00
隨便啦..反正怎樣講都有人不滿意.
作者: lyu0001 (鄉民1號)   2014-06-27 19:37:00
放低身段回應,暗指國安指揮過當,算是還可以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4-06-27 19:37:00
也不必強求每個人標準一致啦 :-/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4-06-27 19:38:00
原來公民也會說謊 真是令人難過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19:38:00
比起姓朱的和姓吳的這兩個混帳裝死,陳菊肯出來道歉我覺得很不錯了。
作者: goolie (慾望把眼前的地板鋪滿)   2014-06-27 19:38:00
奇怪逆 為什麼都沒人要五隻羊郝龍彬道歉= =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4-06-27 19:39:00
話都給你講就好了,是說你也有眼淚我是滿驚訝的。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19:40:00
她下午出席活動接受訪問就回應了,臉書只是比較晚PO而已
作者: oscar721 (有小公主就夠了)   2014-06-27 19:40:00
直接放影片就是讓事實說話 花媽也不能自己未審先判
作者: haworz (好囧)   2014-06-27 19:44:00
你不能拿kmt那群畜牲當標準...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19:45:00
那你的標準是什麼?
作者: sky125a (.......)   2014-06-27 19:46:00
郝冰冰這人已經是歷史人物了,沒錄用,至於五之羊就中共黨阿,要求有用嗎?對於花媽表態至少覺得民進黨是幫人民的,有一種期待希望,至於國民黨就隨歷史燒懲灰燼吧!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19:47:00
叫國民黨去吃核廢料啦!拿任何人跟他們相比,對被比的人都是一種侮辱!
作者: yommy1108 (chiakila)   2014-06-27 19:49:00
阿 持續關注國民黨已放棄
作者: sky125a (.......)   2014-06-27 19:58:00
現在的表態就是希望年輕人出來投民進黨或是台聯,不然就只是不去投而已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14-06-27 20:00:00
推花媽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4-06-27 20:08:00
今天還有回應還不錯,當天就有回應
作者: remora (remora)   2014-06-27 20:16:00
閩豬禁步黨
作者: sa001976s (sa001976s)   2014-06-27 20:19:00
作者: qaz12wsx45 (我是我自己)   2014-06-27 20:23:00
這篇釣出了一些藍蛆
作者: missyoho (yoho)   2014-06-27 20:25:00
算有誠意
作者: adalyn (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   2014-06-27 20:35:00
黑箱會談跟對陳抗民眾的表態應該要切開來看對於花媽的發言還是持正面肯定態度,後續處理持續觀察軍頭冰跟砂石倫應該不會有人對他們有期待吧?最後想喊一下:花媽還好我沒期待錯你TAT
作者: gipo776 (幾不)   2014-06-27 21:06:00
嗯 關注後續
作者: Linjoyfu (草民)   2014-06-27 21:12:00
 中央政府要負較大責任
作者: liga504123 (崩潰博覽會)   2014-06-27 21:13:00
強烈要求動手的警察停職處分已及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否則年底唯陳小姐您及各民進黨籍高雄市議員候選人的選票是問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4-06-27 21:14:00
不要用臉書,人出來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6-27 21:19:00
哈哈哈陳菊可以起訴警察喔? 擺明不想投藉口還一大堆
作者: liga504123 (崩潰博覽會)   2014-06-27 21:21:00
不能起訴至少可以施壓市警局將其停職敢動手就別怕丟工作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21:33:00
我記得陳菊有出來講,後來才寫在臉書。對了,別忘了叫朱立倫郝冰冰和五隻羊也出來認錯,不然年底票不投給他們哦!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21:41:00
樓上可以去看看朱立倫今天的臉書寫了什麼東西...丟臉死了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21:44:00
超賤的,這就是新北市長?我還指望他會認錯?天啊!
作者: ypp32222 (真。皇民後裔)   2014-06-27 21:51:00
光是朱立倫和吳志揚都沒回覆這點,花媽就贏超多的了
作者: Linjoyfu (草民)   2014-06-27 22:07:00
   朱立倫今天的臉書... XD
作者: onetwo01   2014-06-27 22:21:00
連個基本法律常識都沒有的市長、就別指望他會回應甚麼了
作者: robeant (天天)   2014-06-27 22:24:00
朱立倫居然幫年代說話,身為新北市民覺得抄丟臉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4-06-27 22:27:00
想當馬冏二號沒那麼簡單的 演技還得多磨練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22:36:00
馬囧有演技嗎?他一路走來,都賤得始終如一啊!
作者: deepvoice13 (深邃)   2014-06-27 22:50:00
那是現在被看破手腳 以前可是"溫良恭儉讓"呢 哈哈哈
作者: siedust   2014-06-27 22:59:00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akeimage (假寐)   2014-06-28 02:59:00
推花媽正面回應 希望她能落實承諾秉公處理過當員警
作者: polaris920 (海苔)   2014-06-28 03:57:00
相較之下 差很多 朱吳完全沒事 也沒人要他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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