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所以你的意思是這個活動目的在影響「檢察官」甚至「法官」嗎
: 不然你的論點還是不成立。
賓果。
: 生命權不可剝奪就沒有賦予的問題。
: 因為特赦是撤銷政府對其生命的剝奪而不是重新賦予。
: 所以本身並沒有你說的那些問題。
但追根究底,還是由一個權威去決定某人"生"或者"死"。
: 退一步來說,廢死聯盟的目的在於生命權的保障,
: 那麼使用權力加以保障的政治運作又有甚麼問題呢?
問題在於,你不承認這個國家機器、這個權力機制的合理性。
你不能夠"選擇性的、只承認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選擇性的承認,其本身就是矛盾且不合理的,
我所抨擊廢盟的重點之一,也正在於她們的"選擇性接受"。
: 當然有阿因為權力或權利的界定,由國家是否運作民主政治來決定。
: 因為民主國家會保障基本權利。 所以你拿羅馬或貝加利亞來比我也不知道要幹嘛。
錯,權力的本質是不變的,不管國家政體如何變化都是如此。
你還是沒有搞清楚權力與權利的差異。
結論: 我們有請偉大的時臣爵士發表高見:
http://imgur.com/4lflJd1
"真是不堪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