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3:53:23討論區當中有新聞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929796&p=1
簡單一句話,以前檢舉比較容易,因為時間比較長(註),
現在將天數大幅度縮短到7天,會更難檢舉,然後,違停的情況會更嚴重
(檢舉違停沒錢可賺,不會每天把行車紀錄器拔下來看,一個不小心就超過7天)
以下這網頁有提到 陳超明、林明溱、羅淑蕾等18人,提議改成3天(更誇張!)
http://vote.ly.g0v.tw/legislator/biller/836/
然後,交通部官員同意改成7天
註: 原本是90天,或許太長,改成30天應該比較合理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0:001樓,你假如一天檢舉50件以上,你就知道有關了一天50件,大概要花3小時去整理,上班族沒那麼多時間
作者:
CrazyKill (crazykill)
2014-07-28 14:05:00很多網友是一天檢舉100件以上,而且,沒錢可領以我為例,我有家庭,一天只能花1小時做這件事我一個中午拍50件,要花我三天的時間才能整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