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riseb (hi)
2014-08-06 21:21:0111888 6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蔡正元指綠營組「網軍」橫行霸道 柯辦:
●11889 6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連柯民調差距多達19% 連辦:差距太大了
11890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蔡正元:批踢踢暗挺柯 倒采即「劣退並水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新聞] 蔡正元指綠營組「網軍」橫行霸道 柯辦:
時間 Wed Aug 6 12:43: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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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uR9mYS (PublicIssue) [ptt.cc] [新聞] 蔡正元指綠營組「?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7300208.A.89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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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8 6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蔡正元指綠營組「網軍」橫行霸道 柯辦: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新聞] 連柯民調差距多達19% 連辦:差距太大了
時間 Wed Aug 6 12:52:4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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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uRIZ8A (PublicIssue) [ptt.cc] [新聞] 連柯民調差距多達1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7300771.A.20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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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89 6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連柯民調差距多達19% 連辦:差距太大了
作者 bigbear2007 (哇最愛逮完)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新聞] 蔡正元:批踢踢暗挺柯 倒采即「劣退並水
時間 Wed Aug 6 13:15:1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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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JuRdfG2 (PublicIssue) [ptt.cc] [新聞] 蔡正元:批踢踢暗?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7302121.A.40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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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0 8/06 bigbear2007 □ [新聞] 蔡正元:批踢踢暗挺柯 倒采即「劣退並水
第四條 鬧板
★ 有鬧板滋事者,鬧板文章退回並追加水桶兩週,鬧板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
Ex:於三篇以上推、噓文(含→)發表無關文旨之回復。
Ex2:在一小時內發表三篇文章以上,且文章平均字數未達399字者(符號不計),
視為內容空洞洗板文,鬧板。若張貼轉錄文章者,僅計算心得短評字數。
Ex3:冒充任何團體及個人或散布任何不實言論或公開言論者,以鬧板論。
若有違此例,追加水桶52週。
bigbear2007從12:43到13:15 一小時內連續三篇
請問板主 這算鬧板嗎?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4-08-06 21:29:00檢舉請私信 另外你有沒有計算心得字數?
作者:
Fmman (FM男)
2014-08-06 21:29:00不算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1:30:00你是被檢舉慣了不會私信? 1F...有兩位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1:33:00金門王沒有到三篇/一小時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8-06 21:34:00我其實很希望那兩位私信戰算了…氣場強大到不想介入
查了一下,平均字數確實未達399 以"視為"而言 算鬧版
作者:
lkcs (繽紛之狼)
2014-08-06 21:47:00none of my business
作者:
kazeki (1028蠍寶寶)
2014-08-06 21:59:00轉貼新聞等心得字數達20字以上即符合版規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8-06 22:00:00你可以私信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02:00KA說的是第三條 鬧版是第四條 就不知道版主變三個後有沒有裁量空間了
照例示的"視為"二字 是不存在裁量空間的 ( ′-`)y-~
14天 冷靜一下吧 有緊急事項 可以水球站內信網友代PO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08:00其實我一直想問 全形字不用說 符號不用說 英文跟數字怎麼算
這條板規用詞好模糊,到底是以Ex為準還是版主認定為準
一般是版主認定 但一般EX就是判斷標準?可能在某些緊急情況時 可以有模糊空間 但...(笑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16:00有人知道英數按常規來看該怎麼算嗎? 一個單字算一字?
只能說版主們需要傷腦筋了,一弄不好版風會偏很嚴重個人認為不管全形半形,一個字元就是一個字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19:00字元0.0...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8-06 22:20:00同意HermesKing看法,這裡用「視為」鬧板就是說雖然不算鬧
那條的規定只是希望 不要大量PO費雯吧 一小時600字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8-06 22:21:00板,但是規定上就直接當成鬧板處理了,不存在裁量空間才對
應該不難達成(半形算一字) 1200感覺比較合理?我猜大概是貼到word之類的算字數 是多少就多少吧?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8-06 22:22:00如果要這樣說,那你就不能用視為,用詞是有其意義的。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23:00這樣的話accumulator算一個字不過要手動刪除符號...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é¬é¬šå¼µ))
2014-08-06 22:25:00文章裡面出現板友ID 英文 跟數字
作者:
ookimoo (如風)
2014-08-06 22:27:00如同本版 #1JuVqrrO 我所說的,這群人是來傳他教毀我道的
如果我沒猜錯 應該是直接看內文 掐頭三行 去尾IP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