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臨時副本
內政部放寬中國人來台停留期限 今天下班前必須提出異議
以下是公告及自由時報報導 但實際放寬項目不只自由行停留時間倍增為三十天
移民署八月十一日起預告修正「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增列未曾有違規
紀錄且第二次申請來台自由行者,得核給三十日停留期間。
移民署表示,預告到今天截止,如各界沒意見,十月將上路。
請注意以下兩個連結,兩個法規異議信箱不同。
http://tinyurl.com/ku4bjly
http://tinyurl.com/p3ljonn
資訊來源:賴中強律師
http://tinyurl.com/o3352t8
事出突然,墾請大家踴躍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