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反映問題比起網路上的email或是電話管道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4-09-24 13:12:47
大家有沒有試過發正式文過去??
據我所知用函文的方式
受文者對方主管機關
有主旨,有說明,直接函文過去
受文承辦就要跑內部公文流程,一定會呈到受文主管那邊
然後正式的回復並且用機關印,比較不會被打馬虎眼用罐頭回復,而且一定會留底
只要有留底或是有紀錄
下次再用文過去還可以拿來引用
在處理問題上也比較貼近他門的問題處理作業方式,可能比較會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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