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 洛書:非暴力抗爭的內涵與必要

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2014-10-25 14:23:57
想想 Thinking Taiwan
洛書 於 22/Oug/2014
http://ppt.cc/5ydv
作者介紹
洛書,目前就讀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曾發起「烏鴉邦中學校園民主促進會」組織對校
園議題有興趣的高中生。考上東海政治系之後,把已經倒閉六年的異議性社團「人間工作
坊」復社。現在(據說)正在關心自己的論文,論文,還有論文。
寫在前面
這篇文章,總結一句話,可以這麼說:
「非暴力抗爭並不是不得已的示弱,而恰巧是最務實的做法!」
文中提到的「壓制性權力」(Despotic Power)跟「基礎行政能力」(Infrastructure
power)是Micheal Mann 用來區別國家種類的兩項指標,並可以根據這兩項指標的強弱把
國家分成四種不同的類型。作者從現代國家的角度出發,分析非暴力抗爭的必要與意義。
正文
第一次在課本外聽到「非暴力抗爭」這個詞,是2011年前後仍在學運社團擔任幹部的時期
。但當時對於非暴力抗爭的認識卻一直停留在手段層次,主要閱讀的是Gene Sharp所整理
出來的198種方法,不太知道「為什麼一定要非暴力」,多半只是參考並套用其方法。
另外,在社會運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需要討論目的與手段的問題,若是無法釐清非暴力
抗爭的內涵時,就沒有辦法去評估具體而言哪些行動叫做「非暴力抗爭」。討論起來往往
就是一場糊塗的泥巴仗,甚至將Gene Sharp的方法作為字典來查詢「這個手段有沒有在
198種方法提到」來檢驗是否為非暴力抗爭。
因此,這是一篇對「為什麼我們要非暴力抗爭?什麼是非暴力抗爭?」的初步論述。至於
列舉各種非暴力抗爭模式,以及更細部的策略(比方說,統治者們並非鐵板一塊,如何透
過非暴力抗爭的干擾製造雙方的鬥爭機會),就無法在這裡處理了。
避其長而揚其短:現代國家的強與弱
(在這裡,我採用Michael Mann所區分的「壓制性權力」與「基礎行政能力」概念。本文
提及的「現代國家」,便是指「基礎行政能力」強大的國家。而就算是「壓制性權力弱,
基礎行政能力強」,以現代武力科技發展的現狀,也絕非人民起義所能抵抗。)
我認為,如果沒有理解「現代國家已經過於複雜,以至於不透過人民的同意與複雜的社會
控制體系無法運行」以及「現代國家的武力已經絕非武裝起義可以推翻」這兩件事情,就
無法理解非暴力抗爭的必要性。
後者非常直觀,而所以去談論這個層次的文章多在於說清楚前者,如沈昌鎮的好文〈論「
非暴力抗爭」〉。 因此,就像是一台精密機械一般。現代國家當然很強,幾乎可以任意碾
碎任何挑戰它的國內力量,並完全壟斷武力;但現代國家也很弱,弱到人民的配合與社會
控制體系低落到一個程度,就難以進行統治(古代國家則可能在這個程度下還能繼續運行
)。 而非暴力抗爭就是根據這個判斷,避開現代國家的強項,並朝著現代國家的弱點進擊

由認識的斷層滑落到「裝可憐抗爭」
我自己的經驗是,非暴力抗爭之所以讓人難以理解其內涵,正是因為上述兩點的認識難易
度懸殊過大。
只要作為人活在現代國家中,就必定知道透過武力對抗國家的可能性為零,也就是「一定
打不贏」;但當行動者不知道「非暴力抗爭是朝著現代國家的弱點進擊時」,就很容易把
非暴力抗爭視為「因為打不贏的無奈選擇」,弱化了非暴力抗爭的積極層面,變成「裝可
憐抗爭」博取公眾同情。
「裝可憐抗爭」無論訴求是保衛現狀或是要求變革,其採取的姿態都是防守的,只能依靠
人多示眾作為可能的壓力。雖然有可能因此在某些議題中集結足夠多的人民走上街頭,但
是這種「數量邏輯」畢竟與投票是類似的,一旦被國家判斷為「除了人多什麼都沒有,也
不會對投票行為造成高度危害」時,幾乎就不可能取得任何實質上的成果。
非暴力抗爭的核心與檢驗標準:干擾!干擾!再干擾!
無論花招如何變化,抗爭仍是一種「取得籌碼」的行為。非暴力抗爭所可能取得的籌碼,
並不是飲鴆止渴式的「裝可憐、低門檻」模式,而是其「朝弱點進擊」的意涵。
因此,「非暴力」不應該被視為一種「低門檻低強度」、「老少咸宜」、「合法愉快」的
抗爭方式,而是應該「積極地干擾原有秩序」並最大程度使「國家的統治不順暢」。要讓
「國家的統治不順暢」看起來極度困難,但由於現代國家是作為一個環環相扣的精密系統
,只要能在關鍵的幾個點造成不順甚至堵塞,就有可能對當權者造成相當的壓力。
在現行的秩序下,這個社會隱隱有著一種運作模式,使得我們平常按照某種規律安排自己
的生活,而非暴力抗爭的核心就是干擾(以及降低當權者的正當性,以說服他人加入我們
干擾)這些看似「只是有利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但其實更有利於當權者」的運作模式,但
並不與國家暴力正面對抗。 至於具體的方法,就請讀者參考Gene Sharp所整理出來的198
種方法了。書中幾乎所有的方法,都在為了這個目的而服務。
不同時空背景的「非暴力抗爭」
2014年4月9日,美國聯邦政府打算透過武力強徵內華達農民克雷福邦迪(Cliven Bundy)的
放牧農地。這件事情在短短幾天之內傳遍了鄰里周遭,幾天之內就自發組成了武裝民兵,
架設營地、檢查站、狙擊手陣地,堵截政府派出的騎警。最後結果是:政府被逼退。
雖然這個事件很難被普遍認為是非暴力抗爭(連槍都架好啦!),但我認為這個事件仍然
要擺在非暴力抗爭下去理解。雖然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國人民的持有武器的權利,
但就算是在過去的美國,人民也不太可能真的就因此打得過國家,更遑論美國極為強大的
今天。 在這個案件中,關鍵在於「有足夠多的抗爭者來到了邦迪的牧場」並使「事情無法
收場」,讓聯邦政府無法達成目的。而槍枝在過程中,只不過是扮演了讓「收場」的成本
更高,以致於到最後政府判斷「無法收場」而已。
但為什麼政府會認為「無法收場」?畢竟真的要打,聯邦政府不可能打不過幾百名連自動
武器都沒有的民兵。但問題在於,若當時美國騎警咬牙使用強制力的話,將不可避免造成
流血衝突。而這可能釀成更大的非暴力抗爭危機,對美國政府的統治帶來相當大的麻煩。
因此美國人民的槍不是拿來「武裝革命」或「武力抗爭」用的。「持槍對峙」只是作為可
能讓國家付出更大代價的籌碼,同時也讓國家無法用更溫和、不引起騷動的方式把這幾百
人驅離。持有武器的權利則是賦予國家無法輕易將這個舉動定義為「非法」後採取暴力執
法進行排除。 這個稍顯極端的例子體現了對「什麼是非暴力抗爭」的判斷,必須考量到
該地的時空因素。比方說,如果這件事放在嚴禁各類武器、同時對抗爭不甚友善的台灣社
會中,顯然不可能算是一場非暴力抗爭。在台灣,可能連在抗拆現場「把椅腳削尖對著警
察」都可能立即讓國家毫不猶豫地進行排除。
因此,雖然用直觀的「武力程度」進行排列,似乎是「持槍對抗>椅腳削尖>建築路障」。
但實際上,內華達州人民這次的持槍對抗,意義比較接近香港人民在街道上建築路障、街
壘,差別只在於強度上的不同,但與在台灣把「椅腳削尖對著警察」的距離反而比較遠。
動態的暴力界線
對非暴力抗爭與否的判斷,除了必須考量到時空因素(比方說,對美國而言,那條線所畫
出來的區域,顯然比台灣更加寬廣。),同時也必須考量到這條界線其實是動態的,既然
可能更加寬廣,那麼自然也可能更加限縮。
雖然進行非暴力抗爭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避免與國家暴力正面槓上,但還是有些非
暴力抗爭因為某些原因(比方說,非常準確地踩到國家的痛點)而使得國家在抗爭者非暴
力的狀態下仍然出動暴力清場,如台灣前陣子的324佔領行政院事件。
雖說在那個當下台灣政府表面上似乎非常絕決地下令清場,但同時背負了極大的風險,就
如同當時聯邦政府若下令騎警進攻民兵一般。「風險」在於,對手無寸鐵的人民清場除了
可能造成更大規模的抗爭外,同時也把「國家是什麼」赤裸裸地攤在參與者與大眾面前。
在這類重要的國家濫權事件後,就是界線將明顯挪動的時刻。如果在這件事情之後,沒有
使國家感到可能造成更大的危險,並付出相應的代價(無論是賠償、道歉、下台),未來
非暴力抗爭的空間就會隨之縮減。
同時,「國家使用武力對付人民」的記憶,也必須不停地傳頌,同時持續進行更多非暴力
抗爭。讓「非暴力抗爭不應該遭受這樣的對待」、「抗爭的正當性」等想法更加深植人心
,才有可能把這條線守住,甚至往前推進些許,讓抗爭的路得以越來越寬廣。
延伸閱讀
沈昌鎮:論非暴力抗爭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8752
台灣農村陣線:非暴力抗爭小手冊
http://ppt.cc/jS7t
劉壁嘉:關於暴力,一個人類學角度
http://ppt.cc/Ps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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