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雖然民進黨解釋說在條例送立院之前就會經過詳盡的評估,所以最後超過
審查期限就能自動生效,但是想像一下,如果講這句話的人是國民黨的民代,
自己會不會接受這樣的解釋。
賴律師認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衝擊評估會再次淪為服貿作文比賽,我認同這
個意見。上面的人好大喜功,體制內的公務員自然樂得逢迎拍馬,要注意,馬
政府在服貿上爆衝時,他們可是認為自己已經開過公聽會、做過評估報告,只
是官員被質詢時拿不出來而已,拿不出來並不代表沒做喔,他們認為他們這樣
做是有正當性的。
有人能確定民進黨政府不會做出同樣的事嗎?
持續關注。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M_STXhe ]
作者: ZMittermeyer (ZM)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賴中強:民進黨版監督條例 淪為作文比賽
時間: Fri Apr 1 08:57:03 2016
賴中強
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衝擊評估再次淪為「服貿作文比賽」
民進黨的委員以及參加過二十場服貿公聽會的朋友,一定對於馬政府服貿Z大於B
(利大於弊),及空泛衝擊評估因應措施淪為「各部會服貿作文比賽」,深感厭惡。
民間版監督條例「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機制,原本是要作為經濟民主
、分配正義、因應協定社會衝擊與政府義務核心,但在擬議中的民進黨版監督條
例,只被「象徵性一語帶過」,對於「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應具備的
內容為何?利害關係人如何參與?國會如何審查?與政府推動因應方案的義務,
完全沒有規定。這注定將再次淪為「各部會服貿作文比賽」。
在3/28經民連與邱太三、柯建銘的會面中,我們提出如下之建議,可惜不被採納
,無緣於今日民進黨團將定案的版本:
(一)落實政府義務-「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機制:
國家安全審查無法取代「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機制,「利害關係人影
響評估及政府之因應措施」,也不應流於向國會「說明」的「服貿作文比賽」而
應符合以下原則:
(1)報告內容,政府提出之「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應包括:據以為衝
擊評估之基礎(統計)資料,因應措施之行政計畫、預算草案、財源籌措、配套立
法與行政命令;
(2)報告提出時點,應連同協議草案具體完整提出,而非僅是「因應方向」,簽
署文本與協議草案有差異時,並應就差異之部分補充修正「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
因應方案」;
(3)民間得提出對應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政府報告有重大差異時,立法院應舉
行聽證;
(4)立法院得以決議退回政府提出之「衝擊影響評估報告與因應方案」;
(5)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應配套修正。
FB卦點說明:誰說民間團體都是DPP外圍,DPP上任就會轉彎的?
兩岸監督條例本來就要很詳細謹慎,現在這樣搞,公聽會審查形式做做之後
放水機率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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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QQ2P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