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報導發布的時間為 2016/10/20 14:23,是電業法相關報導,提供給
版友參考。
本篇報導提到將台電分割為發電及輸配電兩家子公司的「廠網分離」,將
會在第一階段修法,這是先前報導中從未提過的訊息,不排除這個變化的背後
有頭過身就過的意圖,需留意。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26bmzm ]
作者: keep90ing (繼續前進!)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政院通過電業法 台電最快6年後分割
時間: Thu Oct 20 14:51:19 2016
政院通過電業法 台電最快6年後分割
新頭殼newtalk | 柯昱安 台北報導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6-10-20/78332
行政院20日舉行院會,正式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並函送立法院審查,
最快這個會期內就可以通過。而新版的《電業法》修正草案中,確定採2階段
修法,20日通過的第1階段修法,將採取「綠能先行」的綠電自由化。而將台
電分割為發電及輸配售電2家子公司的「廠網分工」,將列在第1階段修法實
施,最快修法通過6至9年,就會完成分割。
外界高度關注的《電業法》修法,在台電員工以及部分民意的反彈聲浪下延
宕近2個月,終於在20日的行政院會正式通過,函送立法院審議,經濟部長李
世光、能源局長林全能以及台電董事長朱文成上午也出席會後記者會,對外
說明新版《電業法》修法。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新版《電業法》修正草案確定採取2階段修法,第1階
段的自由化將以綠能為主,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可直供、透過台電網路
代輸,以及由「再生能源售電業」或台電躉售,費率不受管制。台電也必須
符合電力排碳係數管制,以及備妥備用容量。
另外,第1階段雖然也開放「新設傳統發電業」,但僅局部開放,所發的電僅
能售予公用售電業(台電),至於傳統發電業若要代輸、直供,或是透過「
一般售電業」售予用戶,得等到第2階段修法後,才會實施。
而第1階段修法通過後,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以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的
「綠電自由化」,預計1至2.5年可以完成。
值得關注的是,過去法案還沒出爐前,被列在第2階段修法的「廠網分工」,
也就是將台電轉型為控股母公司,旗下切割為發電及輸配電2間公司。此次的
「政院版」法案則是放在第1階段修法中一併處理,但必須等到修法後6至9年
才能落實,換句話說,《電業法》修法在立法院這個會期三讀過關後,最快
6年,台電就會分割為發電及輸配電2間子公司。
面對台電即將被「分割」,台電董事長朱文成在院會後記者會中表示,過去
幾年來,就已經預期未來電業自由化的方向,並積極地將內部分為幾個事業
部,今年1月1日起,已有4個新設的事業部開始運作,未來也會精進事業部的
運作方式。
外界質疑,修法後,要等到6至9年才能落實「廠網分工」,是否刻意延宕導
致修法變成表面工夫?朱文成表示,台電原先自有的電網,在開放可提供給
綠電業者使用後,必須要訂定運轉規則,以及設置結算系統,其中涉及很多
軟硬體的更新,不是短時間內可以建立,因此,在修法通過後6至9年這段期
間內,台電會積極籌備這些軟硬體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