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電業法》修法逐條審查 朝野協商第一條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12-19 16:14:04
※ 引述《xxyxx (123)》之銘言:
: → xxyxx: 沒有依據的放話,跟造謠差在那? 12/15 16:40
: 噓 allen139443: 所以樓上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自由化的好處在哪裡嗎 12/15 16:46
: → allen139443: 能源局只有不切實際的空話 12/15 16:46
: → xxyxx: 所以能源局那一句是不切實際的空話? 12/15 17:38
: → xxyxx: 噓之前有先找到能源局的空話嗎? 12/15 17:38
: 噓 CHOUHSIWEI: 先告訴我照能源局規劃的能源配比電價會不會比現在高 12/15 23:10
: 能源配比跟電業法有啥關係?
: 電業法有規定哪種發電方式不能用?
: 還是規定只能用哪種發電方式?
: 草案只著墨於減碳,就這樣而已。
: 而且講難聽一點,這次修正案其實重點只有開放綠電售電業者可以直接賣電給用戶,
: 其他還是只能向公用售電業買電。
: 公用售電業的電價,由政府決定。
: 那跟現在有什麼不一樣?
其實對消費者端言基本上沒啥不同
所以台電工會才勉強接受
: 你不跟綠電售電業買電就和修法前一樣。
: 整天造謠電業法修法後會漲電價會漲電價,要根據連個屁都生不出來,
: 就只會造謠。
沒啥不同到綠電直供根本失去意義
何解?
因為直供業者或者是消費端還要負擔線路與備援機組費用
原本綠電成本就高了,除了陸域風機之外
其他發電成本每度皆在4元以上
已經超過台電平均售價3元
加了這些線路與調度成本之後
每度電少說至少還要上漲50-100%以上(拿德國經驗看,電力成本,附加費,線路費各1/3)
結果就是
如果想要買綠電的人還是回頭跟台電申請綠電方案(每度電四元)
尤其現在經濟部已經指示第三方成立綠電認證制度
雖然不知道google買不買帳
但至少也是去配合google的需求了
那差別在哪呢?
還真的沒啥差別
真要講就是為三到五年後第二階段修法布局
即火電直供(按民進黨版甚至還可以核電直供)
以及台電進一步拆分兩點而已
: → allen139443: 應該說要如何找到有意義的話吧 12/16 10:32
: → allen139443: 整個網站放了一堆圖卻沒有重點 我在裡面只找到一個現 12/16 10:34
: → allen139443: 行制度的問題:台電獨攬 12/16 10:34
: → allen139443: 可是台電獨攬又怎樣 獨攬了幾十年有發生什麼事嗎 電 12/16 10:35
: → allen139443: 價反而還很低 真的我完全找不到自由化的優點 看完能 12/16 10:35
: → allen139443: 源局的草案簡報我更確定如此 12/16 10:35
: 承上,簡單講目前只有台電可以賣電,
: 修法以後綠電售電業綠電發電業可以賣電給用戶。
: 就這麼簡單。
: 然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把現在的台電拆成發電的台電,
: 輸電售電的台電,就分成這樣兩塊。
: 不這樣拆台電大可以把輸配電費用灌水灌高高,
: 於是別人發電成本加上台電代輸配電成本後毫無競爭力,
中華電表示:其他三大電信業沒有競爭力?
你說光纖啊
現在台電智慧電網布建率也很低
歡迎投入啊XDD
比較令人擔心的是
原本電網業本質就不太能賺錢
因為台電目前已經垂直整合了
電網成本是已經涵蓋在其中
如果要拆分
或者是循中華電模式,往後其他發電售電業租用台電之線路
電網成本勢必將被獨立出來
不可能由台電自己依靠發電與售電利潤吸收
失去垂直整合的優勢
增加許多對消費者而言無謂的交易成本
勢必墊高電力供應成本
除非跟過往中華電的經驗一樣
反正官股占大
政府要中華電吞,中華電也只能乖乖吞
: 自然沒有人有辦法和台電競爭。
: 但是拆成兩家公司後,發電的台電和其他發電業者站在同一起跑線上,
: 這樣才有基本的公平,才可能製造競爭的環境,
聽聽就好
價格部分國營的台電都是政府在管控的
要把電網租用費率固定
從中華電模式來看根本沒多困難
未來還有新的智慧電網布建
或者是現在反核人最喜愛說的地區型微電網
可以讓新業者發揮~~
: 進一步吸引更多廠商加入進一步拉低電價。
目前全世界第三低
你在八卦板貼的日本開放跨區選擇電商降價
每度電降價後平均也約莫7-8元
要說更低不要想太多
台電已經把價格玩爛掉了
雖然台塑石化業燃氣可能成本操控上比台電低價一點
但線路成本一加
要比現在低?我怎麼看都非常有限
且現在備用容量率極低
市場求過於供
業者根本沒有任何理由需要削價競爭
: 然後一堆造謠的就開始造謠拆成兩家這叫賤賣台電。
錯了
是按民進黨版與當初的政院版
兩版一次到位來說的
非是現在為第二階段修法鋪路布局的現在電業法修正案
: 電業法草案根本沒有規定發電的台電要被賣掉,
也沒有規定不能賣
目前政府透漏的方向
諸如發電業進一步拆解
維持國營但開放釋股等等
要說完全沒有被賤賣的疑慮
我只能說你信心充足
: 更規定輸電售電的台電是國營,百分之百國營。
這是目前第一階段
之後售電與輸配電業也要進一步拆成兩部分
而售電業也會開放民營
除非政府又轉彎
: 有人抓到一個發電的台電是公營不是國營就當作寶,
: 這群人卻沒有發現,現行電業法之下的台電就是公營。
: 要賣台電,根本不用修電業法。
是啊
問題是台電獨佔電業市場,根本就沒有賣給誰的問題
但現在是要修法開放市場
自然就會有此疑慮
我是比較悲觀的人
對法律修訂的認知是要儘量防堵任何可能的漏洞
最好是一個都不能留
: 一直都只是自由化,偏偏有人覺得這是民營化,
: 尤其台電員工自己最害怕民營化。
: 整天說自己多棒多強但卻不敢開放競爭,哈。
: 推 hoaliy: 老實說,我也看不到優點,有優點嗎? 12/16 17:57
: → hoaliy: 好像每一句都是空話.... 12/16 17:58
: 優點就是開放競爭。
: 雖然第一階段修法只是開放綠電進來競爭,但有比沒有好。
三五年之內我們可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會採購綠電直供的發電
這個市場到底有多大
是不是跟你說的一樣
有修法等於沒修法一樣
個人覺得你的預測應該會非常的準確
因為綠電直供的本質就是在為火電直供鋪路而已
: 要到第二階段修法才可能開放其他一般發電業進來競爭。
: 不過反正寫再多,敵得過謠言嗎?
: 寫再多,要抹黑的就會放手?
: 反正叫囂要賤賣台電、要大漲電價就好了,
: 哪需要那麼麻煩查一堆資料寫一堆東西。
科科
作者: rant (拎杯老江湖)   2016-12-19 19:11:00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6-12-20 09:04:00
辛苦了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6-12-20 14:15:00
智障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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