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社論] 「雲端藥歷」愛滋感染者的醫病關係困境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7-07-26 14:34:03
現實狀況就我所知是很少有醫事人員會告感染者未告知。
同時感染者也很難舉證醫事人員拒診,所以往往不了了之。
雲端藥歷的出現就是讓這個恐怖的現況,往醫事人員傾斜,
醫事人員更容易知道感染者的病歷,這是武器進步。
但是感染者有對等也進步的武器可以檢舉或申訴遭受就醫歧視嗎?
完全沒有,就如同文章說的申訴流程不明確,地方主管機關息事寧人。
舉證責任若未翻轉,被拒診,感染者只能秘密錄影錄音。
遇到就醫歧視是否有辦法獲得真正的實質救濟,包含金錢與名譽賠償?
這些東西都沒有討論,醫師公會就說你感染者不會去檢舉申訴阿~~
這種幹話誰不會說?
問題就是現行的制度就無法有效救濟感染者受侵權的損失,
醫師公會真的這麼支持感染者權益,就自己管好醫師們或提出更有說服力的檢舉制度。
是醫師公會自己把所有醫師都當成不會拒診跟歧視的醫師。
這才是不切實際,阻礙醫病關係的空話。
: 他寫了 問題是現實醫些情況 和他寫的根本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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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不告知會處罰 是有這條 但是有多少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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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少人因為不遵守真的被處罰 是實上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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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把愛滋患者說成絕對弱勢
:
: 推 peatle: 其實我是相信台灣醫護人員的專業與操守,都是世界一流等 07/26 00:33
: → peatle: 級,只是社會對HIV患者歧視一天不減,病患或潛在感染者就 07/26 00:33
: → peatle: 不願意如實就醫、篩檢,也造成防疫漏洞再怎麼樣也補不起 07/26 00:33
: → peatle: 來,若哪天台灣社會真的不再以有色眼鏡看待HIV患者,不必 07/26 00:33
: → peatle: 再把HIV當禁語,哪還需要這些強迫手段? 07/26 00:33
: 今天的問題是醫生是否有知情權 和社會有色眼鏡 是兩個不同問題 不要混在一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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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醫生在業務以外的地方透露患者有患病 那屬於個資法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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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你要說社會不歧視患者 大概難度和世界和平一樣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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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真不知道哪個國家有達到你或他口中的程度
公立醫院其實歧視很兇,連地方衛生局住或其他醫院要安置或轉介個案,
都會跟你說要排隊,但其實根本不用排隊。
醫學生板一堆說要感染者去大醫院才有足夠設備跟完善消毒,這真是莫名其妙。
是都不知道這些感染者很多都是被大醫院拒診或遭遇就醫歧視嗎?
難道大醫院也設備不足或技術不足嗎,多半就只是找藉口而已。
: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05:21:59
: ※ 編輯: A6 (116.232.145.136), 07/26/2017 05:51:12
: 推 uka123ily: 你跟我說現實狀況?有沒有搞錯? 07/26 06:21
: 推 peatle: 醫生有知情權我沒有反對,藥歷雲端只要有隱私且合理的申 07/26 12:57
: → peatle: 訴管道作為前提我也沒有意見,但今天是什麼原因造成感染 07/26 12:57
: → peatle: 者不願意談自己的病情,導致我們必須這麼做?您應該也很 07/26 12:57
: → peatle: 清楚。 07/26 12:57
: → peatle: 還有因為很困難就不去談不去想,很抱歉,我說這根本就只 07/26 12:57
: → peatle: 是放棄思考而已。今天感染者只是希望別再被當作異類看待 07/26 12:57
: → peatle: ,竟然就被當作是如「烏托邦」般的崇高理想呢。 07/26 12:57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7-26 15:11:00
看不太懂
作者: edwin040286 (edwin)   2017-07-26 19:29:00
你染愛滋是因為你生活不檢點,沒判刑就不錯了還在那邊壓榨醫護人員,要知道他們可是好心施捨你們這群罪人幫你們看病(以上為某些民眾想法也因如此所以某些回文才會大搖大擺出現
作者: bugbook (光與闇的消逝之所)   2017-07-26 19:39:00
像愛滋寶寶或輸血得愛滋的那種躺著也中槍的要怎麼辦?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7-07-29 11:22:00
作者: allen139443 ( ∩ д ∩ )   2017-07-31 00:54:00
作者: nadekowang (庫特わふ)   2017-07-31 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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