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文章為立法委員 黃國昌 2017/10/29 11:23的臉書發文。
黃國昌委員2017/10/26 在財政委員會,就國防部發布其挪用F16的14億給海軍
獵雷艦案是基於預算法第63條的新聞稿,質詢主計總處與審查部,然而並沒有得到回應。
2017/10/28 21:30 國防部就挪用14億到海軍獵雷艦案再次發出新聞稿,這次
新聞稿的內容中,挪用至海軍獵雷艦案的金額大幅提昇至38億,並且改口稱這種作法
並未涉及預算法第63條。
黃國昌委員針對國防部與先前解釋截然不同的新聞稿,提出這篇臉書發文。
本篇文章也是國艦國造案相關閱讀,提供給關心本案發展的版友參考。
中華民國國防部,不意外。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zKrTKA ]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立法委員 黃國昌 國防部打臉自己
時間: Sun Oct 29 11:39:07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當初大家質疑為何可以挪用F16的14億時,國防部9月17日的新聞稿說是依預算法第63條規
定辦理流用。
但是,當被發現金額不只14億,也根本大幅超過了預算法第63條允許流用的20%上限;現
在國防部又改口了,說並不涉及預算法第63條的流用。
不意外啊
https://goo.gl/QdtBjh
立法委員 黃國昌
說詞一變再變的國防部
昨天請教國防部:明明2016年挪用其他計畫給獵雷艦的金額高達38億,為何欺騙立法院,
送來的資料只寫14億?
結果,國防部昨晚發布的新聞稿只強調並無不法,完全沒有回答問題。
更扯的是,昨晚的新聞稿根本是在打國防部自己的臉。
當初大家質疑為何可以挪用F16的14億時,國防部9月17日的新聞稿說是依預算法第63條規
定辦理流用。
但是,當被發現金額不只14億,也根本大幅超過了預算法第63條允許流用的20%上限;現
在國防部又改口了,說並不涉及預算法第63條的流用。
難道,現在我國的預算制度,是可以隨便國防部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嗎?這真是太離譜了。
到底是人有問題、還是制度有問題?上次在財政委員會,主計總處與審計部都沒有回答我
的問題。如果立法院的預算審查還要有任何意義,該是徹底全盤檢討的時候了。
賴清德院長已經宣示:徹查追究沒有上限。
希望各部會有將賴院長這個莊嚴的宣示放在心上,也展現在具體行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