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文章為 黃國昌 2017/11/26 10:56的臉書發文,內容提及兆豐案中金管會的
態度,以及慶富聯貸案中台灣銀行在2016/01/28常董理事會的放行影片。
本文也是兆豐案與國艦國造案相關閱讀,提供給關心這些案件發展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6aCEQt ]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黃國昌 兆豐案 x 慶富聯貸弊案
時間: Sun Nov 26 12:29:00 2017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兆豐案:金管會的回文,結論是不會再追究其他失職官員與董事的民事賠償責任。58億,
由包括全體納稅人在內的股東買單。結案!
慶富聯貸弊案:官員繼續耍賴擺爛......
黃國昌表示:
台灣銀行或財政部或金管會,如果覺得我上述評論不公,那就勇敢公佈常董會錄影帶,讓
社會公評!公佈時,順便將2016年2月5日的常董會錄影帶,一併公佈,讓大家看看在確認
1月28日的議事錄時,是如何搓湯圓、美化書面紀錄!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140429566184218?pnref=story
FB內容:
黃國昌
1 小時 ·
可以不要再「護短、做關係」、「包庇、和稀泥」了嗎?那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星期五傍晚離開立法院時,心情很不好。
心情不好
不是為了促轉條例或公投法被封殺後,還聽到一些是非不明的譏諷。
也不是為了看到一些背棄承諾的政客,還忝不知恥的發出酸言酸語。
而是無法理解,為什麼還要縱容這些擺爛失職的金融大老,在導致納稅人一次又一次數十
億的損失後,竟然還能坐領高薪、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兆豐案。
星期五收到金管會的回文,在一堆屁話之後,結論就是不會再追究其他失職官員與董事的
民事賠償責任。
58億,由包括全體納稅人在內的股東買單。結案!
賴清德院長在院會總質詢時,承諾大家的「依法追償」,其實是空話。最終處置,和林全
沒有不同。
其次,慶富聯貸弊案。
星期五繼續利用時間,進去調閱小組研究徵信資料,看完了台灣銀行2016年1月28日的常
董會錄影帶,氣到想要摔電腦。
我無法相信,一群金融界赫赫有名的大老,面對慶富這個問題重重的高額聯貸,竟然是以
如此草率的方式,就閉眼放行通過(過程比我上週一質詢還要精彩)。
如果他們這樣履行職責的方式,可以算是盡了fiduciary duty、能夠算是有due
diligence,我想,所有公司法、銀行法的教科書全部都要改寫!
改寫到我們隨機在路上找五位路人甲、乙、丙、丁、戊來開常董會,應該都會滿足要求,
搞不好做得比當時那五位都好。
在台灣銀行提列十數億的呆帳後,會有人負責嗎?會進行求償嗎?
從兆豐的前例,我非常悲觀。董事擺爛、股東買單(在台銀的例子,就是納稅人買單),
竟已成為台灣公司治理、金融秩序的常態!
別的先不說,就連該負最大責任的「蕭長瑞」,到現在,不是還穩坐公股票券公司的董事
長、繼續笑領高薪嗎?行政院有作什麼處理嗎?
老實說,到現在,我還無法確定,我是在氣官員耍賴擺爛,還是在氣自己無力改變。但是
,我知道,我不會放棄,我會繼續努力找到方法,讓這群對不起納稅人的金融董事大老,
承擔責任、付出代價。
註:台灣銀行或財政部或金管會,如果覺得我上述評論不公,那就勇敢公佈常董會錄影帶
,讓社會公評!公佈時,順便將2016年2月5日的常董會錄影帶,一併公佈,讓大家看看在
確認1月28日的議事錄時,是如何搓湯圓、美化書面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