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蕭美琴:完全合法,正尋找礦場轉型方案

作者: DDRisgood (小D)   2017-12-31 23:55:55
【媒體來源】
風傳媒
【新聞標題】
遭點名收水泥業者政治獻金,蕭美琴:完全合法,正尋找礦場轉型方案
【完整內文】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5)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環團同時召開記者會,指民進黨立
委陳明文、邱志偉、蕭美琴及國民黨立委孔文吉都有收礦石、水泥業者的政治獻金,呼籲
外界緊盯這些立委對《礦業法》修法的立場。對此,蕭美琴在臉書發文指出,政治獻金屬
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對於外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
對各界的檢驗。
對於遭點名收受遠東集團的政治獻金,蕭美琴解釋,民意代表選舉都需要錢是事實,而沒
有從事營利事業或任何商業交易抽佣的民意代表,選舉時都需要靠來自個人以及企業募款
,相關規定都在政治獻金法中有所規範,也需依法申報監察院。
蕭美琴說,上次選舉有來自遠東集團100萬的捐款,「是合法的捐款也依法申報」,但外
界關切募款是否影響政策主張,但每個人都需在立場上面對各界的檢驗。
蕭美琴並說,去年立委選舉後與亞泥公司互動,是在環保署長李應元提出亞泥破壞太魯閣
景觀後,各界要求亞泥停止開採時,亞泥工會理事長及幹部十幾人到花蓮服務處陳情,表
達他們擔心停產影響他們工作,且多屬中年勞工轉業不易,他們訴求盼保障工作權益不要
立即停工。
她指出,針對工會的訴求與擔憂,她的回應是提出落日的概念,也就是承諾在討論礦場存
廢問題時,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因此,她後來並未連署各種民間
要求立即停工的訴求,而改以法律修正提案,納入政策環評條文、以及礦權期間內若因政
策環評要求停採停產時的環境復育和勞工安置原則入法。同時,這些修法提案也在半年前
的委員會初審時獲委員會初審通過。
蕭美琴進一步指出,上次臨時會期間開始審查礦業法,有許多立委提出版本,除了上述所
提的政策環評等條文初審通過,針對原基法和環評的原則,在逐條討論時,她也表達支持
。但行政部門和立委間針對該放在哪些(探勘、礦業權設定、礦業用地開發、展限等)階
段有許多不同意見,這些條文都保留待進一步討論。此外,她的修法案中提了國家公園禁
止探、採礦,今天也獲審查委員會通過。
至於礦場存廢問題,蕭美琴強調,她已積極瞭解各地礦場轉型的案例,包括溫哥華的布查
花園、南非的舊礦區觀光、花蓮新城某水泥廠轉型做海洋深層水產業面臨的種種困境;在
國人對環境保護要求更強烈的時代,為同時確保地方工作機會,尋求可行的轉型方案將是
日後關鍵的工作,爭取一定的轉型期間,讓勞工不會立即失業,「這是我認為對選區負責
任的態度。」
【新聞連結】
http://www.storm.mg/article/377130
【備註心得】
說實話礦業法又不是只有水泥業適用,
追著合法收政治獻金也登記的立委這樣打,
實在不是很好,畢竟有了政治獻金法,而且選舉本來就很花錢,
重點不是選上了之後好好做事嗎??
礦業本來就有破壞環境的成分在,
只是對於大家生活的便利,礦業還是必須存在,
所以找到對環境最友善的工法是重要的,
或像蕭立委去找一些礦場轉型的案例,
以及思考勞工如何不失業,其實都滿重要的....
希望可以找出和礦業共存的方案。
作者: holymoon99 (阿克西斯教徒099)   2016-01-01 08:31:00
漂亮話誰都會說 回頭看看這次如何放水的案例....修法前趕著通過直接展延 落日???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6-01-02 19:35:00
還有可邊繼續開工邊環坪的法條
作者: piaoxue323 (Melanie)   2016-01-06 07:31:00
你知道台泥亞泥台灣關廠根本沒差,因為公司財報他們的產量幾乎都是中國礦區開採的可以思考,已經邁入產業轉型以服務業為主的台灣社會還需要這樣撐著礦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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