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篇為八卦版友 namekevin大整理勞工在職場中會遇到的情況,
並且說明為何勞基法無法讓勞工避免這些問題。
本篇為勞基法改惡相關閱讀,感謝 namekevin大的整理,也提供給
關心本議題的版友參考。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KvE4cF ]
作者: namekevin (n n)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貧民勞基法分析(2) 賴院長強渡關山為了誰
時間: Mon Jan 8 23:51:30 2018
※ 引述《FeAm (冷作絕望)》之銘言:
: 放寬到54個小時是什麼概念?如果你是個固定六日休假的上班族:
: 公司規定上班時間是每天早上九點~晚上六點,中間只給午休一小時,
: 加班46小時=每天晚上要多上兩個小時到 pm 8:00 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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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放到加班54小時,就是除了你必須每天加班到晚上八點,每天要在公司待滿11小時,
: 週末老闆還可以叫你出來做一天功德!
: 或是任選四天讓你晚上10點=待在公司13小時才能走!
: 我實在不知道這種加班幅度,勞工要怎麼照顧自己的家庭?
原PO的分享文超精彩的,但下班時間的實際狀況,通常更晚或更慘:
就是如果"法定"加班兩小時,實際上通常晚上9點才能打卡離開公司。
◎先說結論: 民(資)進黨此次放寬加班時數與輪班間距,摧毀與剝奪的:
是做為一個人該有的正常生活品質,與維繫家庭,陪伴親友的機會和價值!
我們或許會輸掉這場戰役,但千萬千萬不要忘記民進黨的所作所為。
★以下是勞資現場 實際狀況:
實務上,公司多會制訂"加班申請規則"保護自己,或會有"工作規則"規定一些細節,
裡面(加班申請規則)常常會寫一個: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