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我國假釋制度之改革公聽會」(黃國昌)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2018-03-15 15:07:09
立法委員黃國昌國會辦公室將舉辦「我國假釋制度之改革公聽會」邀請律師、學界教授、
司法院及法務部代表參與討論,也歡迎各界朋友參與指教。
時間:本周五(3/16)上午10:00至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線上報名連結: https://goo.gl/XwuPQa
立法委員 黃國昌
應立即改革的假釋制度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因46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4年6月確定後,日前分配至八
德外役監服刑,沒想到從去年十二月,法務部竟開始著手為胡景彬趕辦假釋程序,雖在分
配至八德監獄時給予身體健康滿分的評定,但竟於開快車辦理假釋時認定身體健康不良,
使得胡景彬於今年年初服刑一過半,立即獲准假釋出獄。請問,這就是法務部當前豎立官
箴、整治貪瀆司法公務員在辦理假釋許可時所應展現的態度嗎?
假釋制度,是一種使受確定判決的服刑人,以附帶條件的方式提前離開監獄的行刑、寬恕
制度。我國現行的假釋許可,程序上是以「監獄報法務部許可」的方式進行,換句話說,
當代表司法權的法院作出確定判決使受刑人入監執行後,一旦受刑人執行徒刑已逾法定期
間,依我國現制,受刑人即得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假釋制度的黑幕幢幢由來
已久,此時,也無異由代表行政權的法務部,論其實際決定了剩餘一半的徒刑刑罰是否執
行,造成了眼前胡景彬這種好不容易判刑的貪瀆法官鋃鐺入獄,雖經重重舉起,卻被輕放
出獄。
對於假釋許可,是否應回歸由代表司法權的法院決定,前大法官蘇俊雄老師、我國刑法學
者柯耀程等早自我國刑法2005年修正前,即倡議應由法院審理,近來數位法律界學者亦撰
文將假釋許可之決定權交由法務部之行政機關,不但混淆了假釋的本質,極易造成弊端,
亦違反了我國憲法權力分立制度設計。
基於以上,國會辦公室將舉辦「我國假釋制度之改革公聽會」邀請律師、學界教授、司法
院及法務部代表參與討論,也歡迎各界朋友參與指教。
時間:本周五(3/16)上午10:00至12:00
地點: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
線上報名連結::
https://goo.gl/XwuPQa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3-15 15:23:00
到底為何法務部會在行政院底下啊……司法系統不是應該是獨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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