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本則為 自由時報 2018/05/13 16:59 發布,內容為中華民國內政部 5/11預告修正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將現行法規中具有等值新台幣20萬元以上
存款,且備有中國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便可申請來台觀光之金額,下調至10萬元以上;
備有中國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則參考現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的規定
,財力證明也可用主管機關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來替代。
另外,中華民國內政部因應人流安全管理的需求,也擬新增中客來台應檢附旅遊
計畫表的規定。現行法規裡要求中客入境台灣後從次日算起,不得停留超過15天,未來
打算改成除了中國領隊之外,中客每年停留台灣的總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中客逾期滯留的情況從沒少過,中華民國內政部還打算在現有基礎下繼續放寬,
該說中華民國政府,不意外嗎?
補充資料:
2769中國人逾期滯台 學者:國安疑慮 2016/04/03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975237
陸客在台停留放寬至30天 移民署:如各界沒意見十月上路 201408/25 The News Lens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713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Q-0etmg ]
作者: Lime5566 (萊姆56)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吸引中客來台 內政部擬調降財力證明至10
時間: Sun May 13 17:49:41 2018
吸引中客來台 內政部擬調降財力證明至10萬元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吸引中國民眾來台觀光,內政部擬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
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屆時中客若來台個人旅遊或跟團,所需要的存款條件將從新台幣
20萬元調降成10萬元。
綜合媒體報導,內政部已於5月11日預告修正,並透露現行法規為中國民眾具有等值新台
幣20萬元以上存款,且備有中國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便可申請來台觀光。為了提升兩岸
旅遊狀況,內政部將調降應備存款門檻至新台幣10萬元。
另外,參照現行「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的規定,財力證明也可用主管機關
公告的其他國家有效簽證來替代,藉此鼓勵中國民眾來台灣旅遊。
內政部表示,因應人流安全管理的需求,也擬新增中客來台應檢附旅遊計畫表的規定。現
行法規裡要求中客入境台灣後從次日算起,不得停留超過15天,未來打算改成除了中國領
隊之外,中客每年停留台灣的總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目前規定中客來台不得從事不符許可目的活動,為了做出明確界定,內政部擬在條文內明
列軍事國防地區、國家實驗室、選舉造勢、助選、政治性質公眾活動都受到規範。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24646
新南向政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