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新增第10條與第14條凌駕現有法規的問題
心得:
立法院週三排審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在黃國昌委員的發文裡只能看到
是一部內容荒謬的法案,但是究竟有多荒謬呢?
臉書網友 劉盈君 2018/10/19 20:09 的臉書發文中截圖說明了幾個這法案
凌駕現有法規的問題:
第10條 法院就有關宗教法人或其他宗教團體之信仰、教制、傳統等教務事項,
不得調解與干涉;亦不得干涉其組織及人事任免。(之前信教打死人的,法院該不該
處理?)
信教打死人的案例連結如下:
囚18天 狠母虐死乖兒 神祕團體日月明功涉入 2013/12/05 蘋果日報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31205/35485800/
第14條 就業歧視之例外(凌駕就業服務法第15條第一項規定)
應為凌駕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而非第15條第一項規定。就業服務法第5條條文節錄
如下: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
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
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
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略」
第27條 節錄「……本法施行後,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應根據宗教建築的需要與特性,
在考量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另訂審查程序及績效管理規範,不受建築法及消防法全部或
一部的限制」(交由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另訂規範,凌駕現行法律)
這樣的法案將在週三排審。提供給關心宗教基本法草案發展的版友參考。
補充閱讀:
[FB] 劉盈君-群魔亂舞的宗教法草案
https://www.facebook.com/griselda.liu/posts/216581985343735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pMtOXc ]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黃國昌 荒謬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時間: Mon Oct 22 14:27:33 2018
FB卦點說明:(繁體中文 20 個字)
《宗教基本法》草案讓宗教超越法令、above the law
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令人難以置信
https://i.imgur.com/okvHAAZ.jpg
https://goo.gl/25dGxW
最近,很多朋友發訊關心,立法院星期三排審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我相信,大家都尊重、也都支持「宗教自由」。
然而,提出一部內容如此荒謬的法案,則是令人難以置信。
提案讓宗教超越法令、above the law,只會適得其反。
誠懇建議提案委員主動撤案,別浪費委員會寶貴時間。
星期三的內政委員會,不如拿來審查「地政三法」,貫徹實價登錄、促進居住正義,才是
真正讓人民有感、讓下一代有未來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