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先搞清楚好嗎
: 不管中華民國代表團之前用過什麼名字這些都是已經再1980年被國際奧委會踢出去了
: 後來和國際奧委會仲裁 加上當時國際奧委會主席努力下
: http://www.tpenoc.net/?page_id=112 洛桑協議原文
: 在洛桑協議免強中華民國代表團用中華奧委會的形式繼續參加
: 中華台北是協議的結果 不是單方面想改就改的
: 你在八卦板說要重新agreement 那洛桑協議作廢
: 那就是 回到洛桑協議之前 中華民國剛被踢出沒有會籍的時候 重新裁定囉
: 簡單的說 中華奧委會的會籍 只要洛桑協議一作廢 就失效囉
: 這甚至連大會表決都不需要
: 反正我也不是運動員 大不了不參加嘛
: 以後還可以在電視上看別國奪獎牌 只要和台灣湊點邊的都可以喊台灣之光沾沾光嘛
1.1980就再也不能代表中國會籍,中國會籍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也就是中華民國不能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
2.是中華民國最後自己講願意跟阿共協商跟解決中華民國在奧會的問題,
後來才接受這名稱的
3.此協議是雙方同意的,所以奧會才批淮用中華台北
4.同時,但書是奧會憲章第 3 條、奧會憲章第 44 條跟奧會憲章第 30 條
所以要改名稱要回到但書跑才行
很重要的一點是中華台北的會籍已經不是中國會籍
中華台北的會籍已經不是中國會籍
中華台北的會籍已經不是中國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