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投法應該要這樣修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1-30 20:44:51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S02OPem ]
: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討論] 公投應該要這樣修!
: 時間: Fri Nov 30 01:47:02 2018
: 目前的設定是, 25% 門檻, 可綁大選
: 未來的設定應該改為, 20% 門檻, 不可綁大選,
: 但時間近的可以集中辦
:
作者: lex65536 (☆▽☆)y d(☆▽☆)   2018-11-30 20:47:00
以目前而言不保險 太多人政治冷感 太多特定族群可以動員會變成一堆公投案被有動員能力的政黨或組織把持看到這次一堆公投內容都不看 只帶小抄對數字蓋章代表現在台灣人在公眾議題太好操控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   2018-11-30 21:02:00
額 問題還是綁不綁大選啊 如果通過了就又是一疊如果照你這樣修 但不得綁大選 我覺得也行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1-30 21:13:00
綁不綁大選應該看甚麼時候成案決定。比如規定公投成案後必須在其後四十五至一百零五天內進行公投,如果剛好有選舉那一就併選吧至於小抄個人反而覺得問題不大,問題太多會怕投錯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18-11-30 21:29:00
參考各大學學生會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18-11-30 22:34:00
反過來杯葛也很容易這次小抄事件問題大了,一堆人照著投啊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8-11-30 22:44:00
如果沒有下限就很難杯葛了 只有比動員力而一個政治信念有三十萬人支持的話,恐怕也不應以杯葛無視作為處理方法吧?
作者: bc007004 (GIF)   2018-12-01 00:00:00
睡太香?你把我們日班保全(7~19)當什麼了?
作者: CALLING (Hideki)   2018-12-06 20:00:00
但很多公投成案是政黨力量的推動 跟連署人關不關心自己的權利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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