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考上就新接任課員,擔任總務一職
當初報到時 剛好遇到年度財產清冊報表要做
於是在機關催促之下,還沒點完財產物品就簽名了(希望大家不要學我)
最近機關要搬家了,從市有財產系統下載財產報表要檢查清點
結果發現了一些問題
首先是財產,雖說財產報表上的財產都有找到
但是最近搬家發現多了好多台電腦主機....
可是名單上面都沒有 前手也沒登錄
所以我要登錄上去,還是不要理它,拿去回收或是丟在倉庫??
此外,也發現很多非消耗品都不知去向
在諮詢之下及跟主管報告,上簽呈把全部非消耗品改成年限兩年
再續上報廢簽呈,在將年限已屆的全部報廢,經機關首長核定
,在填減損單,也經會計及機關首長核定,但是現在問題是
非消耗品完全沒有屍體存在,不知道這樣的處理程序有沒有瑕疵??
想請教板上財管高手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