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去年10月透過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轉任為士生級公務人員
今年剛好有機會透過某單位對外徵選, 有幸得到一個師三級的缺
問題是自去年10月起到新單位預定報到日未滿1年
故想上來請教各位先進關於休假年資/工作年資接續的問題
假若我在原單位離職和新單位報到同一日的話
那麼明年度會有7天的休假額度嗎?
(因為在我原單位的同事由士升級轉任師三級的完全沒有這困擾
不僅休假年資接續,當年度的年終獎金也是照升等日前後的職等合計計算)
另外因為已經有花錢買兵役年資
那麼小弟我的公職年資是否也是由至新單位報到日起接續呢?
上述問題其實新單位人事室有回覆過我
答案是明年度沒有休假(它們認定至新單位尚未滿一年故無休假)
今年度年終獎金部分也是只有到職日起至年終的天數計算
但是上述回應和我的認知有些落差, 故上來請教各位先進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