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請問各位,台鐵員工參加公保
有沒有公保法第36條所述的生育給付呢?(我不是說一般公務員的生育津貼)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
二、繳付本保險保險費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
被保險人符合前項規定者,給與二個月生育給付。
如果有的話 二個月生育給付是怎麼算的?
資料來源: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70001
※ 引述《nnz938 (阿祥)》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台鐵員工一樣參加公保,為什麼生產沒有生育津貼,勞保都跟進公保給付兩個月了,台鐵卻只有工會的兩千。除了生育津貼外,結婚也沒有補助,請問是事業單位都沒有嗎?還有什麼單位也是沒有的?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