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關於休假計算(退伍後復職)

作者: lawisking (波哥)   2014-08-15 17:53:13
各位先進好:
先說明我的狀況,我是去年102.1.1號至單位報到(初任)
102.10.7號服兵役(辦理留職停薪)
今年103.9.6號(24時)退伍
103.9.7號復職
有上網查詢以及爬文,大致看到有兩套的說法:
計算一: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第八條
公務人員因轉調(任)或因退休、退職、資遣、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
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因辭職、退休、退職、資遣、留職停薪、停職、撤職、休職或受免職懲
處,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退伍前後任公務人員者,其軍職年資之併計,依前二項規定。
我的年資一直都銜接著,所以今年一復職就有7天的特休
計算二:
(也是我初步詢問人事的說法及有爬文看到的)
7*4/12=2.5 他有解釋說4是指復職後在職的月數 (9.10.11.12)
(補充所看到的):95.11.15部法二字第0952716602號令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入伍服義務役後復職,或服義務役退伍初任公務員,年資銜接者,其復
職或任用當年之休假,以復職或任用前一年年終之休假年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
第一項所訂日數,乘以復職或任用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後,於復職或任用時核給
想請問版上有無先進認為何者正確,有無相關的函釋,可以一提出馬上使人事配合辦理,
因為小弟有人生的規劃,欲利用休假去學校上課,影響到我的安排,麻煩知道的先進,可以
解惑,也幫助之後有相同狀況的人,可以提出相關的資料向單位人事說明!非常感謝!
作者: lawisking (波哥)   2014-08-15 17:56:00
更正計算二敘述,他有解釋說"4"還有想請教 我應該算是當1年 還是算11個月
作者: hakuclaire (哎呀)   2014-08-15 19:28:00
計算二的函釋有被推翻嗎? 沒有的話,當然以該函釋為準一般跨年度的留職停薪復職當年是沒有休假的!!你這種服兵役的留停,復職當年度還有休假,已經非常好我覺得你現在是卡在8-3但我覺得8-3是指軍人退伍後當公務人員的情況但你算是現職公務人員因服兵役留職停薪的情形,應適用8-2。所以有關你留職停薪復職後今年度休假的問題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8-2,你今年度休假天數是0只是後來計算二的函釋救了你~~讓你今年有假http://120.115.20.40/wenchang/PProgram/P_OLNP_Data.asp
作者: wang2028 (練功中)   2014-08-16 00:26:00
年資不中斷 但軍職休假跟公職休假不合併計算 2無誤你的1. 解讀錯誤解釋清楚一點好了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八點 你年資不中斷 所以今年有假↑這是第一點今年有多少假? 這是第二點你九月以前是軍職 依據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或其他)給假 九月以後是公務人員 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給假所以你復職之後不可能給你12/12的假 4/12才合情合理合法最後提醒你一點 其實你應該要"退伍當日"復職 才是真正年資不中斷 日期上你最好先確認
作者: seed6561450 (逍遙吉)   2014-08-16 13:24:00
真好,我兵役結束復職當年度沒休假,要隔年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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