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辭職流程要多久才能辦好

作者: hsu100 (無)   2014-09-20 01:49:03
(代po)
請問103.9.23提辭職 有辦法在103.10.1之前辦完整個辭職手續嗎?
單位的人事說 至少要一個月前提 不然也要20天以前提
真的需要這麼久的時間嗎?
(我的重點是要拿到離職證明 到民間公司上班)
如果到時候長官和人事聯合拖延辭職申請
是否只剩下三天曠職這條路了呢?
三天曠職以後會收到公文嗎?
如果有公文 這份公文的效力是否等同離職證明?
單位的人事說 三天曠職離開機關
這樣會留下註記 影響以後回公務機關的路
請問是影響回原機關的路嗎?
如果有幸以後考上更高職等 分發到其他機關 這樣有差嗎?
作者: chemikelvin   2014-09-20 01:51:00
你確定以後不會再任公職了嗎?何必搞到曠職這條路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4-09-20 01:52:00
目前機關好像沒規定一定要放人 只有說不宜
作者: chemikelvin   2014-09-20 01:52:00
當然有差 記錄會跟著你一輩子
作者: toonoisy (別吵啦~通通拿去做雞精!!)   2014-09-20 02:04:00
人前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作者: rockefeller (洛克菲勒)   2014-09-20 07:19:00
妳的人事不可能讓妳曠職的
作者: adey40 (風海)   2014-09-20 08:00:00
黑到發亮的話一天就能跑完了~離職簽火速幫你蓋好
作者: toonoisy (別吵啦~通通拿去做雞精!!)   2014-09-20 08:52:00
冠冕堂皇的理由寫一寫,報告書打好簽核就好啦,一個月前提出只是禮貌性讓單位有餘裕做人力調配
作者: lesspirit (second chance)   2014-09-20 11:09:00
建議簽呈可以直接壓上要去新公司的日期~
作者: tofu1209 (草莓臭豆腐)   2014-09-20 14:24:00
通常都是長官壓離職,辭職是會讓你走,你時間太趕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20 16:37:00
呵呵呵呵~~~~翻遍法律等級的公務員相關法令,您就會發現到..."沒有跟辭職有關的法條"所以,也不要問說有沒有法條規定該怎樣辭職...拿著勞基法這種法條來比喻之類就算躺在立法院睡覺的公務員基本法,也是【一個月】23號提,有算過剩幾個上班日嗎?【五天]連上網開缺都搞不好還沒足夠時間可以弄....告訴您,沒有所謂【拖不拖時間】,您自己搞突襲怪不了人大不了您就天天請假,反正頂多拿到曠職三天fire證明也行
作者: plsletme38   2014-09-21 14:41:00
你這樣太趕了,流程跑不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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