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學姊先進,您們好,我是今年剛考上高考的小學弟
我有一些問題想向各位先進請問一下:
1、我想問今年分發是10/17還確定,因是正取,是不適公布後最晚要10/27號去機關報到?
又因某些原因,現在還再打工,老闆還蠻喜歡我的,問我10/18、10/19可否去幫忙?
我看了一下10/18、10/19剛好是星期六、日,我想機關報到不可能在六、日,因公務員不得兼差
,想問10/18、10/19這兩天可否幫忙舊顧主,是確定分發地點後就開始不能打工?
還是向機關報到後就不能打工?
2、因中期的計劃,想增加自己的專業,想繼續讀研究所,請問關於研究所的部分,
我想考一般的法研所,請問我明年如果考上了,上班時可否請假去上課?
政府會補助我念書的錢嗎?還是我只能工作後在去念在職專班?
3、另外,假設我明年考上律師證照,可否想長官請假去受訓,再回來上班?
長官會同意嗎?
4、向機關報到後,是不是要開始全面學習該機關所有的職務,因機關有很多的科室,
是不是要等受訓回來才會知道會被分配到哪個科室?
還是要等完整的實務受訓+基礎訓練結束後才會知道自已會被分配到哪個科室,
自己可否選擇要去哪個科室?分配科室自己的專業會優先考量?
比如自己大學主修甚麼?雙修、輔系,或證照甚麼的?
不好意思,我是公職的新手,可否回答我愚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