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我去年普考上榜,10月底進入目前服務的單位,已取得合格實授及委任狀等
今年高考上榜,預計也是10月底需去新單位報到
經電詢現在單位的人事和新單位的人事
雙方對於年資採計的部分說法不一
想請問板上各位高手究竟哪個才是正確的...
A 新單位的人事說法
到新單位後的實務訓練期間
年資會中斷
包括退撫、保險、休假都無法累計
也就是明年無法休假,要等到105年才有完整的7天年假
今年的另考將會由原單位打
未提及年終算法
B 現職單位的人事說法
到新單位後的實務訓練期間
只有退撫年資會中斷
休假與年終等年資都還是可以繼續累計
今年年終可拿到完整1.5個月
明年即可休完整的7天假
事關明年到底有沒有假可放(想到明年又要繼續苦逼的沒假就好想哭)
麻煩版友們幫忙解惑了
感激不盡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