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我科室碰到民眾來這自言自語 唱歌
後來有報警請她離開
但因為轄區關係 要等10幾分鐘
後來有同仁受不了 要請她離開 還被她羞辱
後來有跟她理論
事後那同仁還被她投訴
當然 我們主管很怕事
完全不挺他 只說就讓她吵就好
反正到時警察就會來
過個幾周那民眾又回來這邊唱歌
我們也只能報警
然後自己作自己的事情 放著她繼續吵
問一個題外問題
要是民眾突然打公務人員
我們是不是不能還手??
因為還手的話對民眾觀感不好
主管就會被市長罵
畢竟自己的管區上社會新聞
如何在公家機關上生存就是躲跟不吭聲??
作者: eastevil355 (Friends) 2016-03-16 12:03:00
是的 你不能還手 想告民眾還會被摸頭 只好吞下去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03-16 12:09:00要堅持提告。
作者:
priest66 (老天爺都不老天爺了)
2016-03-16 12:09:00想問一下 那可以錄影嗎?
作者:
fox1103 (狐狸)
2016-03-16 12:13:00觀感不佳
你可以找朋友投訴你們單位,說有人很吵主管都沒在管XDD越多人投訴,你主管就不得不出手XDD
作者:
magina (光)
2016-03-16 13:04:00提告 沒有再怕的
主管敢摸頭要你撤告 記得找檢察官做筆錄時要說問主管想不想找檢察官聊聊天 不懂為何有人連自尊都不要了
作者:
forbefor (高樹馬莉亞)
2016-03-16 13:25:00開錄影在讓他打 正當防衛
作者: newlives 2016-03-16 13:46:00
提告,勿姑息
作者:
goshfju (Cola)
2016-03-16 15:05:00錄影 提告
作者:
deat (等待天明之時)
2016-03-16 15:16:00不要還手 可以錄影 務必提告
看來有人搞不懂正當防衛要件,不要弄到最後變成互毆,被記過還賠錢;回其他人,可錄影,不存在隱私期待。
一個巴掌拍不響,法官會認為一定有人挑釁,所以才會打起來XDD
作者:
hi1118 (hi1118)
2016-03-16 16:27:00一鬧就錄影!可以理論但不可以罵與還手,堅持提告!
作者:
pk0943 (.)
2016-03-16 18:12:00如果有拿武器就得還手,否則傻傻被打死。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16-03-16 18:22:00這不是妨礙公務嗎??
如果你在執行職務,當然是妨礙公務,非告訴乃論,不可撤
作者: kenken0902 (裕) 2016-03-16 19:46:00
可錄影,但是盡量不要還手。(還是要保護自己,能閃就閃)
真的不能動手 法院在判決 有回手都會判互毆 雙方傷害罪都會成立(對方就算只是小擦傷都算) 正當防衛幾乎沒看過會成立的 判例就在那邊
作者:
ncnuboy (無)
2016-03-16 21:38:00一定要錄影,不要還擊,但可以現行犯逮捕壓制...你知道的
作者: Alphaz (@@) 2016-03-16 22:37:00
遇到沒肩膀的主管真的很慘 塊陶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6-03-16 22:47:000跟你講 正當防衛很容易變互毆 有沒有打過籃球 要用近似進攻籃下幹拐的方式貼到近到監視器拍不到 幹了還要自插水假摔 一兼二顧
作者:
mbnkg (溫故知心)
2016-03-17 01:43:00在國稅局有遇過民眾叫稅務員出來,喊:跟我出來!流氓民眾也知道要打架要出去解決,不敢在公開場合動手原PO的例子是民眾吵架,並非來動手打架的,
作者: keji 2016-03-17 12:13:00
錄影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16-03-17 12:52:00可以還手 一切合法 只是觀感不佳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6-03-17 17:23:00爆氣揍他
同事被罵被拍桌子就提告了 跑了法院最後和解捐路燈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