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事求人看到
徵才機關 新北市議會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一般行政
名額 正取1名 ,備取1名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105/04/08~105/04/15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委任第五職等合格實授。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每分鐘中文打字30字以上。
5、口齒清晰,熟悉國、台語。
6、熟悉預算業務尤佳。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速記錄、宣讀文件及議事錄彙整及製作等相關事項
想請問各位前輩 議會風氣如何
這個缺算還可以的缺嗎?
什麼條件比較有可能上?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