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務員經營部落格適宜嗎?

作者: cameljava31 (沙漠の舟)   2016-04-20 20:52:59
請教一下
公務員好像不得兼職工作
如果想於非上班時間從事寫部落格(痞客邦之類)
分享吃的、玩的、買的、家庭瑣事、心情之類的文章分享,然後也分享到臉書讓大家知悉認識
不知道適合嗎?
如果經營的有聲有色,以致吸引廠商接洽一些類似開箱、業配之類的,是不是完全不能接下來呢(因為可能有或多或少的酬勞)
網路上的部落客不知道公務員身份可否經營呢,是否不合宜還是沒限制
有請專業幫我解惑 謝謝你們!!
作者: xiun0723 (忘記妳的臉)   2016-04-20 21:41:00
可去找找函釋,似乎不是規度模作才可以。你的描述顯然不可
作者: KeithTseng (㊣中直波爾㊣)   2016-04-20 21:45:00
適宜?事宜?
作者: mrfreud (冰點後就是終點。)   2016-04-20 21:59:00
前者純分享OK 後者變成一種事業經營就不行了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4-20 22:25:00
真不合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6-04-20 22:49:00
昨天看到那7.80個函釋非常無言,早上送報可以晚上打工不行
作者: lovelymuse (愛繆思)   2016-04-20 22:58:00
有聽說某單位公務員在當專業部落客的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4-20 23:00:00
不能兼差根本毫無道理, 大官自己都兼任幾百個職位
作者: Alphaz (@@)   2016-04-20 23:15:00
不是要跟勞工拉近嗎 呵呵 根本笑話
作者: hitt (圭亞那)   2016-04-20 23:33:00
什麼都要跟勞工拉近,勞工錢不夠用可以兼第2,第3個,公務員只能省點花,買房子看另一半要不要一起分攤,不要的話,就只能靠爸或像台彩寫的一樣,每個中頭獎的都是公務員。
作者: silentocean (寧靜海)   2016-04-21 11:51:00
很適合
作者: likewind88 (你是另一個我)   2016-04-21 16:06:00
不要露臉讓人發現是你就好啦
作者: unilin (滿腹的苦水...)   2016-04-21 16:35:00
簽准就好不是嗎?
作者: ABCmart (ABCmart)   2016-04-21 18:08:00
原則上很難說你違反什麼法規, 但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作者: ertip (...)   2016-04-22 15:41:00
沒做起來沒人理你 真的作起來 應該也不在乎公務員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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