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升等問題

作者: aqugirl (冰開水)   2016-04-26 18:29:12
請教各位,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1條:
前項所稱任本職等年終考績,指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均任同一職等辦
理之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及以不同官等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績之年資,均
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任用資格。
若是升官等考試通過,當年又順利佔到科員缺(原是辦事員),
若是從五本年功一變成六本一,那麼這一年的考績是否在升職等是不採用的?
也就是說,最快要在六本二及六本三都拿甲等,才能到七職等?
謝謝~
作者: hung6021 (阿風)   2016-04-26 18:35:00
升等考都是1月放榜所以考試在11月放榜日占缺就會升薦任
作者: pili80092 (決提)   2016-04-26 20:32:00
只要1月不管哪天佔到薦六缺 105甲106甲 107就跳薦七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4-27 11:23:00
關鍵字就是 "一月"一月跳官職等,那一年的考績還是新職等的考績超過一月跳職等,當年只能拿來做升薪水而不能做一甲二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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