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jong (啦啦啦)》之銘言:
: 請教各位前輩
: 我老公任職的單位大老闆堅持要跟受補助單位一起出國考察,問題是出國經費由受補助
單
: 位出,老公(補助案承辦人)奉命上府簽,人事處有意見,覺得與相關機關出國管治要
點
: 有違背(出國經費不得由受補助單位支應),大老闆想自己二層決行,請問這樣老公會
不
: 會受牽連?
: 要如何自保?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推文建議,幾個點先釐清:
1.老二老三(副**,主*)跟老大一起比爛的,除了怕事一起搗亂以外,沒有任何建樹
2.現在的文流程是人事處簽完意見準備要會辦結束回承辦人手上
3.至於求救政風,我有建議過老公,但政風目前疑似不表態,只說反正是局長要自己決的
(然後咧?沒意見……),他們局的政風也是記錄不良,弊端都視而不見……目前看起來
死路一條
4.這件出國案是局長自己口頭指示說要去,可惜缺錄音或紙本證據
目前比較擔心的是,這樣明顯缺失的狀態,要是哪天被挖出來算帳,我老公會不會受牽連
?還有什麼他能做的?
再次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