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主計核銷問題

作者: AHELF (工作 QQ)   2016-07-17 09:03:04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http://lawweb.pcc.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00710&KeyWordHL=&StyleType=1
http://0rz.tw/zEG4I
※ 引述《Noobungas (蠢九龜兒子)》之銘言:
: 代沒權限的人問
: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6-07-17 09:10:00
出訪 ... 宣導品 XD
作者: d10191027 (髒小貓)   2016-07-17 09:54:00
正解。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7-17 10:05:00
推正解
作者: knowing (花轟)   2016-07-17 10:12:00
做物品登記的不能隨便送出去吧 把物品送走了 是要叫物品保管人自己生出來?機關首長自己有特支費 可以買禮品送人 可公家買的物品不能送吧?剛查了 特支費應作特別費才對 特支費指的是主管職務加給有入薪水的 還不用登所得 主管那麼愛當公關 就自己用這筆錢出啊覺得最好就是全歸公 登物品 別拿去當公關了原來主管職務加給本是要應酬用的才不課稅 可很多根本都沒拿來應酬公關用的
作者: cat1758 (貓之谷)   2016-07-17 11:12:00
其實不是登物品帳,當初禮券折價券就要屬公務(列管),用於購置宣導品(也要列管),前提是購置的東西是否符合宣導品?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16-07-17 13:02:00
這應受廉政倫理規範,要向政風報備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7 18:47:00
報備? why ? 他是送給機關又不是送給當事人這邊碰過的,主計交代交到秘書室列管,看之後是機關要做為什麼用途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6-07-19 11:54:00
不管是送給承辦人還是送給整科室 本來就是政風管的範圍送給機關的叫"捐贈"有另外一套程序 也不是嘴巴說說就收況且瞎子都看得出來廠商給禮券是要套交情 承辦真是敢收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7-19 15:24:00
沒收到口袋就沒事,圖利國家不算圖利罪,ok ?
作者: xxxxcat (...)   2016-07-19 19:57:00
千萬別收,到時出事沒主管會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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