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屆退]的迷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5 18:27:01
剛剛就上面某篇在找試用期滿想換學校的資料時
在翻 google 時,偶然翻到這一篇舊新聞.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509235008-1.aspx
高普考錄取率創新高 64歲女考上最年長
內心浮起OS:
64歲考上,機關能不能訓練及格後,不要任用當事人???
畢竟,最近郭冠英退休案又被炒起來
從監察院調查糾正,被銓敘部打回票,保訓會複審也打槍
複審決定書
http://tinyurl.com/glf5crb
並非單以 屆退 為主要駁回依據
而是針對 幾項缺失
(反正這樣的任用案,一定挖得出來一堆有問題的步驟)
1.未依公告舉行面試.
2.省府評分標準表,機關首長考評(50%),並要求甄審會要參考,作為評分依據
與行政院給分版本(機關首長20%)落差太大.
3.忠誠度以及品德受質疑.........
4.程序好快(以下是決定書內容)
(況省府辦理系爭職缺之公開甄選,自同年3月3日甄選公告截止日
起,至同年月7日發布派令止,僅有4日;其中
甄審會之召開、
機關首長對陞補人員之圈選核定、
向人事總處申請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及該總處函復同意等程序,
均係於103年3月6日下午2時至5時29分辦理完竣,甄選時程
^^^^^^^^^^^^三個半小時不到...
與程序確實過於緊湊、草率。)
保訓會結論:
====
據上,省府辦理系爭任用案確有未依公告辦理面試、
不合比例地提高機關首長評分權重、
要求甄審會考量機關首長綜合考評等程序瑕疵,
亦未注意品德、對國家之忠誠、獎懲及發展潛能等評分項目,
復疏於考量對機關業務推展及人力運用之延續性,
且其作業程序過於緊湊、草率,有違一般經驗法則,
難謂符合陞遷法第2條、第5條及第7條之規定。
====
所以才想到,要是今天郭冠英若是用考上的,機關能不能任用???
作者: VASTSKY (長空)   2016-08-25 21:41:00
64歲考上的那個本來就是現職公務員~但不知道職等,說不定是委任想在退休前拚一個薦任...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5 22:38:00
屆應該是滿吧,所以65不能任用。至少我會這樣解釋,不然考上不給分發,有點怪。
作者: iLtz (噗~)   2016-08-26 13:21:00
縮短實務訓加上三週基礎訓完就準備退休,訓練效益好棒棒。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