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央單位任聘用助理,有幸今年考上高考
由於我佔的是職代缺,原本到明年二月,希望原單位能順利補人
我是「缺在A機關,借調到其所屬的B機關」上班,這些人事相關流程都搞比較久
所以想先押個日期跑離職簽…不然10/27公告分發地點,才去跟新單位喬報到、再簽離職
這樣原單位等補到人都不知何時了…
====以上都是廢話的前情提要@@====
目前的缺是「聘用助理」(因為我職代的那位是專員的關係?),103/10~現在
有銓敘部登記備查的函文
想請問
1.我知道離職&報到日要押同一天,今年休假年資才有繼續
年終會是未來報到的C機關發放
請問押在10月或11月離職,對我有什麼影響嗎?這樣年終是一整年嗎?
還是只有報到C機關後,按月份比例發放?
2.有詢問過我應該可以辦理提敘,及辦理縮短實務訓
(目前工作跟考上的機關都是農業相關)需準備這邊的服務證明
請問還有什麼是原機關這邊,我需要去申請或準備的?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3.在101/8~102/3,曾在公所任約僱人員(也是職代),工作也是農業相關
未來提敘等等,還用的上嗎?
如果可用,服務證明書上「相當職等」空白,有關係嗎?
謝謝大家撥冗回答~
雖然早就在公家服務,正職新手上路真是千頭萬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