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ICHMAN (JACKY;)》之銘言:
: 如題
: 我們機關不大,所以有時幾萬塊的財務或小工程都直接找人蓋驗收
: 但有的人小工程也會做驗收記錄
: 所以跟主計在討論說:到底何時應該要依規簽派主持人?
: 一直找不到相關規定,只有看到小額採購可以書面驗收
: 但覺得應該也不用每件都簽派吧?
: 不然幾百塊的小東西也要簽,長官會煩死吧
: 請各位先進賜教,感謝!
就不需要特別派人驗啊,
業務單位自己背書蓋驗收欄位就好,
如果想嚴謹點,
搞個正式驗收當然是可以,
一開始就請連同契約書一並簽准,
跟廠商談好遊戲規則雙方用印,
那就依你契約規定的流程去辦,
自然是廠商報竣簽驗收的時候
順便簽主驗人啊,
否則涉及小額驗收不過,要如何驗,
要交什麼資料佐證,
要改正要扣錢你都沒有依據,
廠商為什麼要服你?
再者,我們家的主驗人都是依採購金額分層授權的(事先統簽),
如果沒有先講好誰想要跳下來背責任?本來一顆承辦人員驗收章可以搞定的事要拖長官下
水,這不是很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