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拒絕國旅卡 還我加班費

作者: kaiwenchen (kk)   2016-12-15 00:09:14
※ 引述《Feynman5566 (費曼五六)》之銘言:
: ※ 引述《jongam (Csardas)》之銘言:
: : 這次資進黨明目張膽的亂搞
: : 原先是不休假的加班費
: : 領了還要列入所得申報
: : 現在竟然可以指定消費用途?
: : 圖利資方可以這麼大搖大擺嗎
: : 我覺得直接一點 還我們不休假加班費就好
: : 也不用搞什麼國旅卡了
: : 拒絕國旅卡 還我加班費!
: 國民旅遊卡為什麼是不休假加班費
: 不是強制休假14天在給16000去消費嗎
: 明明是有休到假阿? 討教謝謝
自己想了很久,覺得如果已經休了14天假,又給你16000元的旅遊補助費,
這16000元好像就變成多賺的福利了。
但其實推文中的網友有提到一個重點,每日的工作量不會減少或消失,
情況1:今天A休假,代理人B等於要做2人份的工作;
情況2:
A週一休假(沒代理人),週二時A等於要花16小時才能把工作作完
等於一樣兩個工作日(應該給兩日日薪),
變成只給一日日薪 + 一日旅遊補助費(1143元)
^^^^^^^^^^^^^^
如果沒去申請旅遊補助費,等於你只剩一日薪水了
不管是情況1或2的二人力或二倍工作時數,老闆都成功減少或砍掉我們的加班費了
作者: kmy3214 (3214)   2016-12-15 00:17:00
但你週二花16小時做 又把8小時加班費賺回來了現在我都換這種思考 至少省了通勤費但這前提是機關加班核給時數要夠用 所以也還是回到加班費政府加班費編不足額的問題
作者: kaiwenchen (kk)   2016-12-15 00:41:00
重點老闆就是要砍加班費,只讓你補休(看的到吃不到)那不管補休或年休都一樣,你的工作量都不會消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15 00:45:00
差不多樓上講的這樣,不過很花時間而已推錯...
作者: cosmo2256 (號暱稱)   2016-12-15 00:48:00
這種說法還是有盲點,如果橫豎工作量都不會消失的話那我們該質疑的 難道是休假本身嘛? 當初訂立休假規則本來就沒說工作量會減少 那所以乾脆不要有休假?反正你休假回來還是要補做工作啊
作者: linchenjuin (宸宸)   2016-12-15 01:37:00
自動調整工時啊 長官除了拿考績威脅還能幹嘛不給錢 不做事 這就是「公務人員」最大的福利 顆顆有本事就連考績制度一起改革啦 連二乙免職,笑你民進黨沒種
作者: monica (小丸子)   2016-12-15 08:29:00
勞工加班費有乘%數,公務員沒有
作者: ficp (禾草)   2016-12-15 08:38:00
推工作量過多 本來一萬六還能請半天刷回權利
作者: genderbb (多走走)   2016-12-15 22:23:00
不只加班費編列不足,也有根本不准報加班的。
作者: pihan (丞相 起風了)   2016-12-16 23:20:00
你怎麼會有代理人會幫你做工作的錯覺
作者: cutiecherry (小櫻桃)   2016-12-19 11:42:00
600*14=8400 賺 16000-8400=76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