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cond137 2016-12-16 19:08:00
委三合格實授後,佔到辦事員缺,1甲2乙或2甲就可升委四不管委三是原來的錄事,還是後來的辦事員都可以併計的法院錄事實在不如行政機關的書記,書記原則上一路佔辦事員缺到委五,不是太大問題!反觀錄事要佔執達員缺(困難)和商調外面行政機關辦事員缺,才能升到委5!問題是不儘早學習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能力(本職學能),將來離開的機會就越少!難道真要委3到退休?將來與同事的差別就越大!其實本人就是法院執達員卡5等後出來的,早就薦7、8以上職等,但學長(早一期)、同事們,一直停在5職等,甚至薦任升等考也不去考了,因為覺得考上也沒用!?(除非可以轉任書記官,而且只是3等書記官)一般行政機關薦7退休不難,但法院是很多委5卡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