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留休假的算法

作者: taoafaea04 (Yorkshire)   2016-12-23 17:08:27
抱歉在大家為國旅卡吵得沸沸揚揚的時候發請益文....
但不休假加班費天數的計算真的讓我很混亂啊@@
因為剛接這差勤業務,許多方面都不熟
所以想請教板上的人事先進:
A同仁105年有28日休假,已休25日
照平常算法可領3日不休假加班費及11日超過強制休假天數的補助費
但A同仁去年有保留3天休假
假設這3日不繼續保留
那A同仁今年的不休假加班費及休假補助費各是幾天?
我的想法是這樣:
因保留的3天不繼續保留,所以將3天扣在已休天數內
已休25天-3天=22天(等於今年的假只用到22天)
總休假28天-已休22天=6天【不休假加班費】
已休是22天,超過14天強制天數為8天(22-14=8)
所以總結A同仁可領:
6日不休假加班飛及8日休假補助費
請問這樣的計算方式是對的嗎??
請各位人事先進幫忙解惑,感激><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6-12-23 17:26:00
若沒記錯,保留休假只有休或不休的問題,沒有錢的問題
作者: uan224   2016-12-23 17:33:00
有規定保留的不能給未休假加班費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規定的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2-23 17:46:00
我的理解是強制休假14天後,休的部分應該先用保留去扣我的意思是你的算法是對的已休25-強休14=11-保留3=今年多休8(休補費)-非強14=-6我們的算法只是理解上的問題吧,我自己覺得QQ不然看看有無高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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