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多人是早認定公務員就是米蟲、吸血鬼
所以我也放棄從憲法、法律原則、契約、與勞退比較提撥率、替代率、是否強制提撥
等方向來和您說明。
我想請教您,如果您在30年前,向呆灣人信託保了一個還本型保單
每月繳5000元,繳30年,可以領回300萬元
聰明的您算了一下,靠,這樣我才繳了180萬,可以領300萬ㄟ,我這麼聰明,
怎麼可以不保呢?所以就開開心心的「自願投保」了!
(聰明的您怎麼可能不知道機會成本、複利、風險是什麼呢,是吧?)
30年後,呆灣人信託說,現在利率降這麼低,大環境這麼差,為了公司穩定發展
我還你200萬就好,有賺就應該偷笑了,不要太貪心
你不答應,怎麼可以不答應!?就是你們這些人太貪心,未來新保戶可能領不到錢
然後老闆開股東會變更保單,透過新聞媒體,煽動新舊保戶對立
接著,為了避免日後還有這類狀況發生,每十年檢討一次保單,檢討後即可修改
以保障新保戶的權利,永續經營
我是不知道各位公共利益優先的聖人們,是否會答應只領回200萬,
我只知道,他X的我不是自願投保,我是被強制提撥的,
如果可以加入勞退,我馬上咬破手指頭蓋同意書加入
拿槍頂著我,我都不願加入退撫基金
把我的錢強制拿走,操作這麼大部位的基金,績效比人家單買0050的還差
憑什麼跟我說我領太多基金會破產!
最後澄清一下,我是年輕人,距離退休至少2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