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建仁:18趴3階段調降 6年後歸零

作者: ftrain   2017-01-20 01:33:25
※ 引述《ryuke (no holidays)》之銘言:
: 還外加一句說各自負責年金,
: 政府不保證最終支付責任
: 政府連自己身為僱主的責任都不想負責
是你搞不清楚狀況(根本說連李來C都搞不清楚)
政府沒有必要替退撫基金破產負責。因為退撫基金
是職業年金,他不是公保,不是社會保險,是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職業年金,職業年金。
很重要所以打三次。
政府的責任就是根據撥補比例,每月提撥65%進去你的
基金,請問政府有沒有提撥65%,然後從你薪水自己
扣35%。
有。對不對。那麼你基金破產還找政府要錢,豈不是要了兩次了!
有臉皮這麼厚的嗎?政府是雇主,但政府(人民)不是呆子。
就像勞退新制,老闆每月都提撥6%到帳戶內了,如果到時後
基金的錢不夠,還能找老闆再要一次嗎?
如果這觀念都搞不清楚,以為雇主是政府,就一副吃定
政府的樣子,那當然會對於現在的現況很茫然。
那為什麼當初退撫那些老賊敢這麼搞?明知道基金一定不夠付
還把退休金定到這麼高?因為他們從一開始就打算賴給人民(政府),
所以在退撫條例還故意加上一條:政府負最後清償責任。
職業年金最好可以這樣搞。
: 那我們現職在繳的是繳心酸的嗎?
: 會相信現在政府說的鬼話也是醉了
去怪你們公務員前輩。
繳4000,退休月領5萬6,你叫巴菲特來幫基金操盤都照倒不誤。
作者: poorpenguin (happypenguin)   2017-01-20 01:39:00
要不要先搞清楚D.C. 和DB的差別再來嘴勞退舊制勞動部都要求雇主要足額提撥了勞退舊制還是百分百雇主負擔勞工一塊錢都不用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1-20 01:52:00
唉,別跟搞不清楚勞工退休制度長怎樣的講那些五四三啦.我只知道,在法院裡面,法官只會判雇主履行責任不會因為雇主履行責任會怎樣怎樣,而判不用履行當然,這也是政府這次不敢動司法人員的背後原因之一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7-01-20 07:18:00
改這樣也沒砍多少,在這邊唉唉叫不幹的還是會繼續幹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7-01-20 08:12:00
看來公務員應該改成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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