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信箱看到事求人職缺,內容如下: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科員
職系:勞工行政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工作項目:
(一)外勞業務綜合規劃及推動事項與預算編列管控等事務。
(二)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業務由臺中、彰化、南投中心執行等相關事項。
(三)辦理定期查核、重大公共工程及民間重大投資招募本國勞工徵才活動見證等事務。
(四)協助各中心辦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前國內招募活動、領取求才證明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這個職缺如何?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