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政府做了9年,後來商調,主因是:
1.長期做同樣業務,有倦怠感
2.不可能不加班,業務本身有固定加班(大家都是),除非你無良都推給別人
3.局長很衝,額外專案多,大多是一陣一陣的,專案來就大加班,影響六日休假
4.局長新政策一直下來,業務擴張,人力不增反減(工友跟技工遇缺不補)
5.機關流動率頻繁,看到人家走也想跑
專案大家一起攤一起累,或許是這樣,同仁間有一種很特別的革命情感
婚後不想繼續過長工時的生活,商調到很小的偏遠小單位(想說會很輕鬆).....
處室只有三個人,相處不算融洽,業務互不代理,請假不易,多半請半天休假,
業務沒人帶,加上不懂做人常被罵、被凹新業務,連工友也凹我做打掃,事情很雜
辦公室氣氛不好,沒有講話對象,只有一直接廠商電話,主管又每天在抱怨很忙想離開,
剛去的頭三個月簡直生不如死....
原機關一直缺人,原主管知情叫我回去幫忙,說勞力比勞心好,我業務熟悉度又高
因我來的時間不夠長,不同意商調,我把事情鬧得很大,才同意讓我商調回原機關
四個月後換了新主管,新主管有魄力,辦公室風氣變了,再加上工作逐漸上手,
反而比原來的大機關輕鬆很多,缺點是同仁間關係依舊不合會挖洞跳跟難以請假,
但沒有加班問題(因為新主管本身不愛加班,前一個離開的主管很常加班)
新主管最近說"在他任內"不會再給我加工作,如果我留下,可惜我要走了等等,
他說未來的事情很難講,他可能只做一年,最多做四年(法令限制),四年內不讓我異動
所以我聽了其實又想留下來,但不好說出口
派令已經下來,新單位動作很快,缺已經放事求人,也有人投了
幾天前被人事狂罵,說我來沒多久就走,造成大家困擾怎樣怎樣.....
我想請問大家,像這種狀況,還是會建議商調回原機關,不要說想要留了嗎? 謝謝
機關已經同意商調,派令下來,也開事求人缺了,速度都滿快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