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單位的綜合,
彙整過的資料不勝枚舉,
但這次真的忍不住想靠北審計單位,
我可以接受有必要(?)及經常性的來駐審查案,
想看什麼案...可以整卷、甚至整台電腦都給你看,
但拜託~可不可以
不要再自以為聰明的設計一堆表件!
不要再自以為聰明的設計一堆表件!
不要再自以為聰明的設計一堆表件!!!
大家平平都是國家考試進來的,
何苦要這樣彼此為難呢?
近期讓我冒火無限大的,
是一個簡單的excel 表格,
要調查"5年內"的所屬單位採購案,
每個採購案要逐項逐格填列資料,
包含計畫核定、招標文件、招標、審標、議價、決標、簽約、履約節點的每個日期,還有
金額資料及廠商、負責人、統編...等等一堆....只差沒有調查廠商祖宗八代了!
真是靠到~腰都酸了,
你審計大大畫表格很簡單,
但你只知道你每個格子都是一件簽文、都是一個歷程嗎!!
也不分案件大小,還要一次填5年!
重點是表格昨天來明天就要回,
真的很無力,
所屬單位的採購承辦大多只有1個人,
原本業務就快辦不完了,
直說就算給他們半個月,
也不見得填得完整,
何況5年來都不知換過幾個承辦了,
以前的資料真的不好找...
之前類似填表格的案件,
就是因為表格設計很雷、時間又趕,
所屬單位填回來的資料二二六六又錯誤百出,
然後內容就被審計刁....審核通知就來了,
我們再聲復釐清錯誤.....
這樣無限循環真是讓人心力憔悴,
也曾經直接向審計人員說明,
表格填寫困難(有委婉),
並建議我們現有表件可參考~
但似乎玻璃心碎一地,
惱羞我們質疑他的專業...
火完之後還是要回歸現實,
查了審計法第14條「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或檢查
現金財物時,各該主管人員不得隱匿或拒絕...」
想請教各位先進,
審計想查閱什麼我都可以讓他看,
但我們是不是可以不依審計的表格給資料?
我認知這些表件很像他們查完之後自己應該出的報告及統計表,
都要來噹我們了,難道還乖乖的幫他們寫報告?
我道行真很不夠~
有經驗的前輩們可以分享一下類似的審計攻防經驗嗎?
PS像前開的案子,我想乾脆從政府採購網抓下採購案的決標案清單,直接回:「類案資料
建請參考政府採購網....倘有個案細節需求,本單位再逐案提供資料」
哈哈哈,這樣是不是有過份?
不過我想應該是單位內長官就先把我否了(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