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是主計治國?

作者: bota (llll)   2017-10-09 00:04:14
※ 引述《centify ()》之銘言:
: 原文推文對於無法取得憑證用支出證明單來核銷的討論實在太有趣了
: 主計人員紛紛跳出來設想店家逃漏稅、主管貪汙的種種「疑點」
: 然後就想出一個權宜方案
作者: wl31 (唉呦味呀)   2017-10-09 01:30:00
曾經遇過業務單位不願意改的情況,請我直接寫意見退件,我那次也照他的意思一條一條列意見,東西最後到長官那邊還是原封不動的請他們跟會計協商後再重簽,除非很有爭議解決不了的東西,不然有些長官看到這樣的東西送到他們面前會很火大的如果能什麼都直接寫意見,就能把事情解決,那縱使要多花時間,我也寧願這樣,也不用在那邊跟業務科來來去去彼此都痛苦,但是我相信很多長官是不願意在會計簽意見的東西上面蓋章的,在小單位(小學校)真的不行要簽意見時,我們甚至也會打一下招呼,避免業務單位看到心裡不舒服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7-10-09 01:41:00
我們家長官是連會計簽請本權責辦理,都要你那回去綜簽有時候真的會很疑惑到底是要寫什麼...
作者: chichimin (123)   2017-10-09 07:59:00
反正本來就能一桿子打翻所有主計人員,任何職系任何單位都一樣,有好人也會有爛人,都必須個案檢視
作者: rewqasdf ( )   2017-10-09 08:23:00
非個案
作者: nlevta (生活大變動中...)   2017-10-09 09:45:00
沒唸行政法的影響很大,曾經跟一個會計在業務上提到很基礎的行政法,他一臉茫然,自然沒什麼法制概念
作者: Amygo (心在何方)   2017-10-09 09:50:00
非個案+1 , 一條鞭結果就是一個大染缸
作者: necci (沒事丟先生勿擾)   2017-10-09 10:22:00
如果能簽註意見及依據,不用看承辦人臭臉跟聽酸言酸語,寧可多花時間擬簽見。常見是承辦科室向長官投訴簽見會阻礙業務執行,長官要會計先溝通不要直接簽見,後續承辦科室就拿*長官交辦*施壓,要會計提供可以核銷辦法,但事實根本與違反內規的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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