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職前民間企業的勞保年資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17-11-18 11:01:09
本魯才剛從勞保局離開不到一個月
本來職務就是辦勞保死亡給付
想潛水但看到推文錯很大,所以還是回文
勞工保險不是銀行定存,他是保險、保險、保險(很重要所以說3遍)
「原則上」被保險人本人死亡的給付,當然是加保期間死亡才有(勞保條例第19條第1項)。
在退保之後才死亡者,只有下列情形遺屬才能領他的勞保本人死亡給付。
1、加保期間生病,退保後1年內因該疾病死亡。(勞保條例第20條第1項)
2、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時」勞保年資滿15年,且「符合舊制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
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勞保條例第63條之1第3項)
3、在領取勞保失能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勞保條例第63條之1第1項)
很明顯原PO家人不符合1及3,但2是什麼意思呢?
也就是已經符合舊制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但不想一次領,想月領的人
在達到「可以請領老年年金年齡」前的等待期間死亡。
舉例而言,假設某甲46年次,工作滿25年50歲不幹了想環遊世界
但甲不要用勞保舊制一次領(勞保條例第58條第2項),
而是想按月領老年年金(第58條第1項),就必須等到60歲才能領老年年金。
萬一甲在55歲就不幸GG,則遺屬可以來領遺屬年金,或是一次領甲的老年給付。
如果勞工在「離職退保當時」「不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
也就是所謂的「斷保族」
就必須由該勞工「本人」於「法定年齡」
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老年年金(年資滿15年)或老年一次金(年資不滿15年)
該勞工如果中間GG,勞保就沒有給付。
所以原PO到底能不能因家人死亡請領其勞保給付,
關鍵就在家人「離職退保當時,是否符合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條件」
※ 引述《wahaha02 (wahahagan)》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公職前民間企業的勞保年資
: 時間: Fri Nov 17 23:13:37 2017
:
: 家人跟我一樣,
: 公職前在民間企業工作十多年
: 家人不幸去世了
: 請領費用的時候
: 家人的配偶說
: 勞保說,家人的10多年年資打水漂了
: 領不到
: 如果想領,應該在家人還活著的時候請領
: 我真的嚇一跳
: 怎麼會這樣?家人繳的勞保全部不見?
: 連之前繳的錢也領不到?
勞保給付是社會保險,不是定存,不是遺產。
當然原則上是保險期間出事才理賠
如果你家人不符合上面的要件
對,保費充公。
: 最近很多人猝死
: 最年輕的朋友才37歲就突然過世
: 我擔心自己也突然死掉了
: 雖然我花不到
: 也不想白白送給國家
: 請教人事高手
: 到底怎麼辦才好?
: 我之前是勞保新制
: leoth大幫幫忙吧?
:
:
作者: ciphercindy (林小鴨)   2017-11-18 11:15:00
推專業~
作者: yasorcerer (囧興~)   2017-11-18 15:32:00
請問 我之前有5年快6年的勞保年資 是不是只能等60歲一次請領?看起來 只要在60前過世 這五年就是不存在了 是這樣嗎?
作者: bota (llll)   2017-11-18 16:15:00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1-18 20:03:00
要查,47年次以前出生的話,是...,以後的要看請領標準年齡吧
作者: showmeihuang (廚房裡的野孩子)   2017-11-18 21:43:00
感覺是認識的前同仁,您該不會姓吳吧~
作者: zero1000 (\⊙▽⊙/嗨咖)   2017-11-20 20:16:00
回Y大,51年次以後都是「65歲」「本人」領老年一次金因為年資不滿15年,領老年一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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