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事日常19
小編...
上次,我投稿了一篇經由您刊出後的隔天,科事間同事開始議論紛紛,過了一個周末後的
星期一一大早九點剛過,政風室主任、資訊室主任、技術員,出現在我辦公室,政風室主
任只說了一句:「不好意思,請你離開你的電腦,什麼都不要動,例行性內稽。」接著,
技術員就將我的電腦關機,將主機搬走,資訊室主任跟著技術員離開,政風室主任說:「
請你跟我走。」接著轉頭跟我同事說:「如果股長問,就說政風室主任請他吃早餐。」
我跟著政風室主任走到他的辦公室,他請我到一間小房間裡,然後就說:「不要試圖錄音
,走出這扇門,什麼我都不會認,坐下。」我配合的坐下...
「你為什麼洩密?」
「我?洩了什麼密?」
「是嗎?這個粉絲頁你看過吧?」(拿出一張螢幕照片,就是錄是馬西郎)
「看過!」
「那消息來源就是你對吧?跟你的業務內容很相近。」
「不是!」
「你知道洩漏因職務所知悉之秘密是可以懲處的吧?包含法院的內部傳閱公文及內規」
「嗯!」
「所以你還有跟誰接觸?知道那個粉絲頁的小編是誰嗎?」
「沒有,我不知道小編是誰」
這時資訊室主任敲門走進來,手上拿了一疊彩色印刷檔案,我瞄了一眼,居然是我的瀏覽
紀錄!!!!!!!!!!
政風室主任與資訊室主任交頭接耳了一下後,資訊室主任走了出去...
「我會通知你的科長,將你調離現職,我看你就是工作太少了才有時間看那個粉絲頁吧?
讓你去忙一點的地方,你應該懂我的意思吧?」
「......」
「我只是好意勸你,要談改革還輪不到你們。你看連那些法官、檢察官都浪費那麼久了,
有任何進展嗎?沒有人會去動法官、檢察官,但你們錄事如果被怎麼樣了,哀的再大聲,
也不會有人聽到,還是明年統調你調去中院?讓你去打聽打聽當初那個錄事自殺後,為什
麼中院依然風平浪靜?」
「......」
「如果回去,你的科、股長問起,就請他們自己打電話給我,你不要講,免得他們誤會,
還有,走出這扇門,剛剛我說的,一概不會承認,回去吧,把門帶上。」
我回到辦公室,我的電腦已經被裝好了,下午,科長來辦公室找我,向我說明因為快年底
了,他要打考績,所以做了一些職務調動,我被調到了一個科室,但科長從那個科室調走
兩個人...也就是說...我要一個人做兩人份的工作...
這是...變相逼我離職嗎?
文章來源:錄事馬西郎粉絲頁
文章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lusmacila/posts/163181747514306
作者:
derek180 (改來又改去)
2017-12-14 17:40:001.辦公室電腦不要亂瀏覽。手機很好用。2.都民國106年了還以為是人二復活?我懷疑政風有這麼大的人事「調動建議權」?3.莫忘督割,讓子彈飛一會。
作者: cbstgb (你逆) 2017-12-14 18:07:00
恐怖唷
作者: homye (yehjj) 2017-12-14 18:40:00
那個法院的。最好爆一下
作者:
pk0943 (.)
2017-12-14 18:45:00有些機關電腦不能連外網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7-12-14 18:55:00#怕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7-12-14 19:27:00風氣垃圾+1 一副要營造歌舞昇平的模樣真是教人作嘔!不過這樣看起來是算攤牌了啊 畢竟人家都已經查到這了 看來還會有後續....
作者: a2161 (a2161) 2017-12-14 19:55:00
我也常常用法院的電腦洩密,怎麼沒被約談?
作者:
alexroc (吉娃娃大師)
2017-12-14 20:03:00都要離職了不如就擺爛吧
好好笑喔,資訊室有時間查瀏覽紀錄,怎麼不把機關電腦升級一下?不要動不動就停頓當機掛掉,硬體設備爛得要命我刑法很爛,誰可以來講解一下這樣到底洩什麼密?法院內規照理說是合法公開,怎麼會是職務上知悉之秘密?
作者: a2161 (a2161) 2017-12-14 20:27:00
有可能是洩漏內部公文或文書之類,不違反刑法但有可能被懲處
作者:
x44025 (agg)
2017-12-14 20:28:00政風可以把人玩死
刑法110規定的公務員守密義務客體,是刑法第109條第1項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法院內規是規範內部事務,和中華民國國防有甚麼關係?這裡有政風或懂法律的嗎? 我真的很好奇這到底犯甚麼罪政風有權力這樣做嗎?
作者: a2161 (a2161) 2017-12-14 20:34:00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刑法第13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感謝A大,但法院內規算是【機密】或【應秘密消息】嗎而且法院錄事做的業務內容算是不能洩漏的秘密嗎?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7-12-14 20:47:00還什麼都不會認嘞 去法院告他看他會不會認
重點是,如果訊問是合法手段,為何走出去政風就不會認?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7-12-14 20:50:00威脅你而已啦
作者: a2161 (a2161) 2017-12-14 20:54:00
如果政風主任跟我這樣說話,我會認為他腦袋壞掉
作者:
fastfu (1983å¹´å°å··12月晴朗)
2017-12-14 20:58:00他把軍隊政戰那一套拿來騙小孩子
看到這篇文章非常生氣,若此事為真,這政風主任超有事
作者: thousand1000 (小老千) 2017-12-14 21:03:00
明天最後一天上班,長沙某院庭務員大叔飄過表示:明天09:30還有非刑事庭開庭直撥呢,有空的可以去聽聽大叔極為磁性且具有感情的口號聲.....對了,大叔要離職了,很開心,絕不會自殺!還有至目前為止,仍沒有公布交接人員令,連口頭指示都沒有........真心認為....很多當事務官當久了,都不知道這世界都進入虛擬貨幣的時代了.........用那套是能嚇唬誰......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7-12-14 22:00:00政風棒棒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17-12-14 22:03:00我會先去檢舉政風濫權瀆職
身為錄事法律應該多少熟吧,應祕密客體有概念的話怕啥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7-12-14 22:19:00請問可以帶自己的筆電或平板到辦公室上網嗎@@
作者:
cyberpoli (cyberpoli)
2017-12-14 22:24:00天啊!好黑暗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12-14 22:35:00秘密客體?之前不調薪某公文外流就被說洩密,是不是密懂法律沒有用,懂政治才有用...對了要站對邊才行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17-12-14 22:39:00這政風是軍轉的嗎?好有國軍既視感。
作者:
bt9527 (9527)
2017-12-14 22:59:00雖然有點像在編故事 不過現在是網路時代 不用太擔心 加油
作者:
cbakyle (...)
2017-12-15 06:49:00沒嗆政風主任早餐哩~不是要請吃早餐,凹他一頓也爽。感覺那主任就是在威脅跟虛張聲勢而已,公務人員沒大錯頂多調職跟考績乙,還能拿你怎麼辦,一人兼兩份工作,做不完還能怎麼辦?難道可以不准你下班喔
作者:
cashliu (QQ)
2017-12-15 08:13:00好怕怕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7-12-15 09:03:00這就是法院阿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7-12-15 09:54:00如果是法院的內規啥的, 這有甚麼可以說得上是機密的?
作者:
ZE553KL (Zenfone3 Zoom)
2017-12-15 10:47:00政風這麼威喔?
作者:
apm50 (apm50)
2017-12-15 14:36:00職務內容也算應秘密之事項?他是怎麼當上政風的?連基本構成要件都不懂錄事的職務內容根本扯不上機密再來是不是機密是法官說了算 不是你政風好嗎?
作者:
justice67 (11.9到日本東北,函館)
2017-12-15 19:17:00沒證據也只是不了了之。
法院跟地檢署就是如此官僚啊!應該說權力越大的單位越是如此!我看到很多推文應該都是初入公職的吧
作者:
cosu421 (好久沒來了)
2017-12-16 17:01:00建議大家不要用公司電腦瀏覽任何非公務網頁,以前我待的私人公司老闆會查瀏覽紀錄,現在在公務機關我只用自己手機上網,1.5g就很夠了,一個月不過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