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93715
南投縣警局許姓警務員及陳姓警務員,自103年到105年間,涉利用印製教材講義,由簡姓
印刷廠商出具不實的發票,浮報數量,金額約20萬元,3人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
嫌,聲押獲准。南投縣警局則表示,許、陳兩員警是因該局研習沒有編茶水費,才從印講
義的費用挪作茶水費,並未把錢放入自己的口袋。
南投地檢署是在本月21日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持搜索票前
往簡姓廠商及住家等5處地點執行搜索,帶回相關帳務及採購資料,並傳訊簡姓廠商、許
姓警務員、陳姓警務員及其他證人共7人到案。
南投檢方表示,許姓警務員及陳姓警務員自103年到105間,利用辦理研習購辦教材講義的
機會,由簡姓印刷廠商出具不實的統一發票,浮報數量,再由警務員持向南投縣政府警察
局辦理核銷,3年浮報的金額約20萬元。
南投縣警局則表示,陳、許兩人承辦研習業務時,因局裡沒有茶水費的支出項目,兩人只
好把講義費挪作茶水費,20萬元全用在研習活動,並未放入自己口袋。
據熟識兩人的人士透露,許、陳兩人都是古意人,在警局也很正派,而其中一人的妻子得
知先生被收押後痛哭失聲,想請律師卻沒有錢,讓親友大感心酸。
作者:
bota (llll)
2017-12-26 19:19:00這個case應該不會重判根本沒有貪瀆的"故意" (假設, 警局長官講的是真的)
作者: y932987 2017-12-26 19:37:00
沒貪污也有偽造文書 看看罪多重
作者:
bota (llll)
2017-12-26 19:41:00差不多,... 比較接近"偽造文書"審查同時要審查 : "主觀" 跟 "客觀"這件, 要證明自己 "主觀"上沒有"貪瀆的意圖", 太容易了----------------ps: 當然這case告訴我們: 便宜行事是不好的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7-12-26 20:35:00想請律師卻沒有錢...這...當警察是有這麼窮嗎??
作者:
jaykle (冥冥之中自有神助)
2017-12-26 20:46:00應該會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以上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7-12-26 20:48:00同理當公務員有那麼窮嗎?沒事多這一攤要出,你不會唉沒錢嗎?
作者:
zimt (EMU100)
2017-12-26 22:05:00感覺是調查局為了業績大做文章,因為僵化的會計制度難以配合業務的需求,這種做法還蠻常見的。調查局不敢抓關說的議員,拿雞毛蒜皮的事整基層,實在很俗辣雖然這樣還是構成登載不實,法律面也無話可說。請不起律師的問題。警察如果一份薪水要養全家,其實也算不上寬裕
作者:
ds1999h (ds)
2017-12-26 22:25:00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
警局沒有茶水費? 科目不對還能找廠商挪?要不要認真查一下茶水費是挪去給誰用了?
作者:
boycome (不要有太多幻想)
2017-12-26 23:45:00zimt如果情資那麼多歡迎打到0800-007-007檢舉不然我就當你無病呻吟
作者: neotw (台灣之牛) 2017-12-27 01:26:00
警察局聲明根本豬隊友,這下可以辦成從上到下都知情的系統性浮報數量貪瀆案,檢察官應該爽歪了
作者: weiduo 2017-12-27 01:43:00
我新聞看到的是廉政署,為啥有人可以覺得是調查局
作者: aleventy (高雄路人甲) 2017-12-27 08:18:00
3年20萬,一個月5千?!
作者:
jjer (CCC~)
2017-12-29 08:18:00茶水為必須品嗎?單位裡面都有開飲機
作者:
elcatel (興爺)
2017-12-30 00:36:00以前可以不代表現在可以。這就是有人檢舉。
作者: nice2404 (nice2404) 2016-01-03 17:29:00
只能說case by case是逼不得已還是便宜行事差很多呀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6-01-04 15:31:00警察不意外